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盐城市人事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盐人通[2005]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组织本单位退职人员到县人事局工资科办理换证手续。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射阳县人事局
射阳县财政局
二OO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