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全面实行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一折通”发放的重要意义
财政涉农补贴实行“一折通”发放,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农户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其在农村信用社办理补贴专用存折,由农村信用社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资金发放清册,将粮食直补、农村低保、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费等财政涉农补贴直接打入农户专用存折的一种资金发放方式。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是财政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的创新,是规范政府行为、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因此,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推行和做好这项改革工作,并引导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理解“一折通”改革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和配合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一折通”发放的组织工作
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发放,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妥推进。为此,县政府专门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农林局、农工办、民政局、计生委、公安局、信用合作联社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这项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实施工作。各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一把手镇长分管,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各行政村(居)也要确定专人负责,以便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一折通”发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协调配合,全力促进“一折通”发放的顺利开展
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发放,涉及到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各镇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各项涉农补贴资金渠道、管理办法、补贴政策、职能部门职责“四不变”的前提下,明确各自职责,落实相关措施,加强协调配合,保证顺畅运作。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进一步树立为农服务的良好形象,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和市场,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把这件好事办好。
四、强化监督,确保“一折通”发放全面实施到位
县财政和监察部门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每年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要时要进村入户、明察暗访。对镇村干部集中代领代发存折,以补贴抵扣农户各种款项,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以及弄虚作假、虚报补贴农户、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确保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全面实施到位。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