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射阳县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5-10 00:00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中共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把发展农村沼气列为农业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工作,并继续增加投入。今年,国家农业部批准我县为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县。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射阳县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加模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  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戴遐清  县发改委副主任、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
      李万程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何文华 县委农工办副主任
      刘 旭 县规划建设局副书记、副局长
      沈永华 县环保局副书记、副局长
      夏国联 县农林局副局长
      袁翠红 县卫生局副局长
      严 坤 县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周耀东 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
      肖小月 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农村能源办公室,戴遐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耀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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