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各中小学:
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将《射阳县2007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射阳县2007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及省、市、县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准则,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初中招生行为,保证全县所有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及措施必须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促进初中整体办学效益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招生原则和要求
1、公办初中招生坚持“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公办学校坚持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为每一个小学毕业生提供一个公办初中学位,确保每位学生享有公办义务教育的权益。
今年县城所有公办初中取消在乡镇的招生计划。各公办中学只能招收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不得擅自接受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凡未经教育局批准擅自招收的小学毕业生,将一律不承认学籍。
2.切实做好非县城户口小学毕业生和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非县城户口在县城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局根据县城各公办初中的生源情况,分配到生源相对不足的学校就读,与县城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同时发放入学通知书。
本地户籍在外地就读小学的毕业生为“零报生”,可以回原户籍地报名参加初中录取。
3.民办初中的招生,必须严格执行“控制规模、不得择优”的招生原则。
民办学校的初中招生必须在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今年民办初中招生录取的原则是:控制规模、有利均衡、不得择优。录取方法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电脑派位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
①坚持控制规模,按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苏教基〔2005〕38号)精神,要切实履行政府举办公办学校的责任,缩小校际差距,压缩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控制班额,严禁突破招生计划招生。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生的直接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49轨,2450人。各校计划如下:
射阳县实验初级中学招生18轨,900人;
射阳县第二中学招生6轨,300人;
射阳县外国语学校招生8轨,400人;
射阳县盘湾实验初中招生6轨300人;
射阳县华成学校招生6轨,300人;
射阳县陈洋实验初中招生4轨,200人;
射阳县经纬学校招生1轨,50人。
②坚持“有利均衡,不得择优”。学生要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统一由学生本人在《射阳县2007年初中招生信息卡》上填写申请就读的民办学校,每人限填所一所学校,多填无效。任何学校不得截留、更改、拒收信息卡。
③坚持电脑派位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录取总计划的40%。民办初中的招生当学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学生报名人数超出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县城三所民办初中同一时间电脑派位,同一时间自主招生,同一时间公布录取名单。凡是报名两所以上民办初中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的资格。民办初中自主招生的方法、程序、结果必须接受县教育局的监督管理。
2007年初一招生,县实验初中电脑派位计划为360人,射阳第二中学电脑派位计划为120人,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计划为160人。
各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学籍统一由教育局在射阳教育网上公布。
④规范宣传,严格收费标准。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宣传,所有涉及招生宣传的材料事先一律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和方式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收取学生的任何费用。
三、招生办法及步骤
1、报名
所有小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小学毕业生户口住址的调查核实工作,并组织学生填写《射阳县2007年初中招生信息卡》,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房产证等),并建立毕业生电子档案,电子档案须报送含有建档号、学生姓名、父母姓名、户籍地、家庭住址等信息。名册经初教科审核后报中教科。各小学统一于6月12--13号到县教育局办理中学入学报名手续,本县户籍但在外地就读的“零报生”于6月14日--15日到县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
2、审核
在对各小学报名的基础上,教育局组织各镇及县城初中对报名入学的小学毕业生进行调查核实,核查结果由核查学校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坚持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户口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一致。
3、录取
经核实无误后,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核查结果报教育局。凡经核查属实的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局根据划定的施教区,为其提供一个公办学位。由各录取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给新生法定监护人。同时由教育主管部门为其统一办理学籍,并上传省厅学籍管理网。初中校班额不得突破50人。
4、电脑派位
7月初由教育局组织县城三所民办初中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工作。7月上旬,民办初中自主招生,7月20日民办初中录取全部结束,由教育局在射阳教育网上公示学生录取情况,并办理学生学籍。
四、规范招生行为
初中招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保证初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巩固初中招生制度改革成果,各学校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舆论宣传,凡须面向全县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批。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攻击、贬低他人,不得未经许可擅自向学生(家长)散发招生学校印制的宣传资料。各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凡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登广告或招生简章等,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批。
各中小学都要及时向小学毕业生和家长宣传招生政策、方法和步骤,争取各方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各学校必须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招生班级或增加班额。对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的,教育局相关科室将不予办理招生审批手续和学籍注册手续,财务部门按学籍数安排公用经费补助。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超计划招生的,提请物价部门复议培养费收取标准,同时依法予以纠正、查处。
初中招生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任何学校招生都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及家长的监督。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县教育局监察室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检查监督,对在招生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二○○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