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射阳县第九届老年人体育运动竞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16 00:00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县委老干部局、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老年体协等部门和单位关于举办县第九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的请示,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射阳县第九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竞赛方案》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射阳县第九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竞赛方案

  为了更好地展示全县老年人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方式,唱响“老年体育与奥运同行”主题,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决定举办射阳县第九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举办单位
  射阳县第九届老年体育运动会由县委老干部局、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老年体协联合主办,县老龄委、总工会、妇联、文广局和驻射农盐场协办。
  二、比赛项目
  本届老运会设门球、中国象棋、围棋、桥牌、乒乓球、钓鱼、健步走、操、拳、剑、功、舞等12个比赛项目。
  三、日程安排
  2008年4月30日举行开幕式;4月18日-10月29日,完成各运动项目的比赛任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2月20日举行闭幕式。
  四、代表团组成
  (一)各镇(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和驻射农盐场为组团参赛单位,可独立组团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运动员应为射阳县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除有特殊规定者除外,男运动员应年满60周岁,女运动员应年满55周岁,男女运动员年龄皆以身份证为凭。一人可在一个代表队报一个项目,也可报几个项目。
  (三)每个代表团设总领队1人,代表团人数依据报名参加比赛的项目多少确定。各单项比赛名额规定如下:
  (1)门球:1队,运动员8人,教练员、裁判员各1人;
  (2)中国象棋:1队,运动员1人;
  (3)围棋:1队,运动员1人;
  (4)桥牌:1队,运动员2人;
  (5)乒乓球:1队,运动员1人;
  (6)钓鱼:1队,运动员1人;
  (7)健步走:人数不限。
  (8)操、拳、剑、功、舞(五项):1队,20人(或20人以上)。
  (四)门球和操拳剑功舞(五项)每个代表团可报1个或几个队参加比赛。
  五、报名办法
  召开专门会议部署,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总分和单项比赛均取前6名,并给予奖励。
  (二)记分办法:
  1、个人项目(象棋、围棋、桥牌、乒乓球、钓鱼)1-6名按7、5、4、3、2、1记入团体总分;
  2、集体项目(门球、健步行、操拳剑功舞)按(7、5、4、3、2、1)×2记入团体总分;
  (三)另设组织优秀奖。凡组织50人以上参加县“全民健身月”、“老年体育节”启动仪式和“全县3万名老年人健步走向北京奥运会”终点冲刺仪式的镇(区)、单位均可获得本奖项。
  (四)各单项比赛裁判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发的规定。无具体规定的,由县老年体协协助县体育局拟定并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批准执行。
  七、组织领导
  射阳县第九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有关老同志及举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组织委员会,全权负责运动会筹备和各项比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中共射阳县委老干部局    
射 阳 县 教 育 局   
射 阳 县 体 育 局   
射 阳 县 人 事 局   
射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射阳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200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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