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环字[2008]42号
关于对《射阳县天富纤维素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精制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射阳县天富纤维素有限公司:
你司委托江苏圣泰环境事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3万吨精制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专家组技术评审纪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内容、结论及专家组技术评审纪要,在符合射阳县临港工业区总体规划、产业定位前提下,原则同意你司年产3万吨精制棉项目在江苏射阳县临港工业区内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司必须逐项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本项目须规范设计,确保生产工艺先进可靠,全部采用自动控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即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厂区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及给水管网,工程设计中合理选用设计参数,优化废水处理工艺。鉴于工业区内配套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运行,要求你司在过渡时限内,污水处理达到(GB879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排入射阳河裁弯河口(须水利部门明确许可)。过渡期满后接入到射阳县临港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必须设置足够量的污水事故排放池,严禁废水超标排放。
3、公司所需蒸汽由射阳港发电厂供热系统供应。不得自行配套建设燃煤供汽系统。工业粉尘经风道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的排气管排出,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类区的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并采取有效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表中III类标准。
5、按照“零”排放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分别设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物暂存地,并采取防雨防渗和渗滤液收集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6、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122号)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污水排放口须安装流量计和COD在线检测仪器,并与当地环保局联网。
7、《报告书》中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及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原有的一律在试生产前全部搬迁。
8按《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及单位绿化标准》(DB32/139-95)要求加强,厂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并厂界建设以乔木或灌木为主的防护隔离带,以减轻噪声、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9、项目建成后,《报告书》中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由射阳环保局在区域内调剂。
三、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项目竣工试生产必须报我局批准,试生产期3个月内必须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 环评 报告书 批复
射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年7月17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