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临港工业区机关内设机构月度工作考核办法
为适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体现工作效能,实行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每个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工作完成质量与工资绩效相对应,奖优罚劣,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现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机关各职能机构。
二、考核内容
1、日常工作(包括月度工作,部门配合协调工作,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交办工作)
2、领导交办、督办工作三、考核办法
1、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分值为:日常工作60分,领导交办及督办工作20分,民主测评20分。
2、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奖惩。
3、考核程序。月初各内设机构排出月度日常工作计划,根据全区工作重点和领导班子会办安排,作出调整补充,报办公室汇总印发,月底或下月初汇报交流完成情况,区领导班子评议打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