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射阳中学新校区和射阳县初级中学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工程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县政府财政资金,已落实。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该项目的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射阳县解放东路以南、幸福大道以北、兴海路以西、大兴路以东;
(二)工程内容
1、初中部体育场地及风雨操场;
2、高中部体育场地
(三)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贰个标段
Ⅰ标段:初中部运动场地、风雨操场;
Ⅱ标段:高中部运动场地
(四)合同估算价
1、Ⅰ标段约 665万元;
2、Ⅱ标段约1000万元。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计划工期: 90 天
(七)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7月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
(四)具有完成本标段工程必须的机械设备;
(五)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六)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为遏制转包、挂靠,报名经办人、资格预审和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人员,凭劳动合同原件及交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确认。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四、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五、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时间:2010年 7月 9 日至2010年 7月 15 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投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条件: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交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同时提交原件的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综合服务费保证金:Ⅰ标段:11000元,Ⅱ标段:14500元。
3、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和复印件;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黄明坤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六、资格预审
(一)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二)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数参加投标,但每个中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凡通过资格预审或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投标,除不可抗力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三个月,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0年7月 9 日至2010年7月 15日。
(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8:00
七、投标与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与履约保证金数额: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7%;
(二)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专户”;
(四)未中标保证金的退还:所有应退还的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一律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五)中标人的保证金定标后全部作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退还应退还的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八、付款方式
(一)完成工作量的50%时,付中标价的15%工程款;
(二)工程竣工时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三)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决算价的5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四)竣工交付使用一年后再付工程决算总价的30%工程款;
(五)竣工交付使用满两年结清全部工程款。
九、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公告发布方式
(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三)射阳县招投标中心网
(四)射阳政务网
十一、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 7月9 日-2010年7月15日
招标人:江苏省射阳中学
地 址:射阳县城红旗路
负责人:戴翰林
联系人:刘浩、周维兵
联系电话:0515-82367600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王 祥
联系电话:0515-82021951 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