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民政局殡仪服务部整体迁建项目经射发改投[2010]4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组织该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县火化场东侧
(二)建筑面积:约6400平方米
(三)结构层次:框架主体四层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五)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七)质量标准:合 格
(八)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11月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被没收。
三、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工程付款方式:5:3:2模式
(一)基础工程完成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
(二)主体工程完成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结算总价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结清剩余工程款。
五、投标与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与履约保证金数额: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7%
(二)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四)未中标保证金退还:所有应退还的投标与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五)中标人的保证金定标后全部作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六、评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七、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0月28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条件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预缴综合服务费:14500元(不是中标候选人,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是中标候选人的,待中标合同签订后予以结算)。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八、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九、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日—2011年10月28日。
招标人:射阳县民政局殡仪服务部
地 址:县城红旗路29号
负责人:陈昌奎
联系人:董海峰
联系电话:15251162888 0515-8232277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彭沭新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