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滨湖人才公寓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射阳县滨湖人才公寓是为积极策应县委、县政府人才强县战略而着力打造的重点功能配套建设项目,旨在通过建设高品位、多功能的人才公寓,进一步优化射阳县投资环境,加速集聚人才资源,解决引进人才生活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射阳县滨湖人才公寓位于解放东路南侧、幸福大道北侧、滨湖大道西侧、海晏路东侧,占地面积约140 亩,总建筑面积约75254平方米,其中的一期工程16639平方米已经公开招标确定其工程施工承包人,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二期工程承包人。
 
     一、基本概况
    (一)招标人: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滨湖人才公寓二期房建工程
    (三)工程规模(合计建筑面积:58615平方米,包括地上51555平方米,地下7060平方米)
    1、接待中心:11741平方米
    2、餐饮会议中心(含后勤配套):20096平方米(含地下5684平方米)
    3、休闲娱乐会所:8425平方米(含地下1376平方米)
    4、1号贵宾楼:4259平方米
    5、2号贵宾楼:2500平方米
    6、小型贵宾楼三幢:1095平方米
    7、人才单身公寓:10499平方米
    (四)承包范围:土建(房屋、廊、亭、水、电、卫);消防; 强、弱电线路敷设及其管沟、池、房。其中室内地面与墙面毛坯,满足装璜工程施工要求。(不包括室内装璜、外幕墙、暖通设备安装、电梯安装、智能化设备安装,并配合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施工)
    (五)合同暂估价:约8000万元
    (六)工 期:180天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质量目标:确保“市优”,力争“省优”
    (九)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4月

    二、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负责人应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后审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四、招标人将在投标报名结束后与投标前约见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若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前不按招标人要求如约,或不承诺招标人要求的“不借资挂靠、不转包工程、不非法分包”,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报名经办人、投标委托代理人、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凭劳动合同原件及交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确认。投标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六、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七、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及部份履约保证金:400万元(投标前交纳、不中标退还、中标的作为履约金的一部份)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560万元(中标公示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补足,不按时补足取消中标资格,扣除其已交的保证金,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工程施工至±0时,退还40%履约保证金;
    (2)工程施工至主体封顶,再退还40%履约保证金;
    (3)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退还剩余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
    (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100万元(中标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不按时交纳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春节后一个月内退还。

    八、投标报价方式
    (一)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是指投标人承诺在工程审计决算总价基础上让利的百分比。
    (二)最高限价:按审计决算总价×97%(至少下浮3个百分点)

    九、甲控材:窗主材采用甲控,由招标人确定品牌、质量标准、价格,并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并对其质量负责。

    十、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最大下浮率)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企业成本。
    (二)将通过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下浮率由大到小)排列次序,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三)当投标报价出现相同(下浮率相同)时,由招标人在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十一、工程决算依据:
    (一)现行有关工程计价定额、政策、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并现行的工程计价文件。
    (二)工程量按实计算。
    (三)材料价格按工期期间射阳地区市场价(参照《盐城工程造价信息》射阳地区价格;《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射阳地区的材料价参照盐城地区价格;《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县审计局核定)。
    (四)各种规费及其它不可竞争费用按现行计价文件、政策性文件执行。对于费用中的浮动费率均按中值计取。

    十二、工程付款办法:采用5:3:2模式
    (一)基础工程完成,付评审总价的15%工程款;
    (二)主体工程封顶,付至评审总价的40%工程款;
    (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付至评审总价的50%工程款;
    (四)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满一年,付至经审计的工程决算总价的80%工程款;
    (五)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满两年,结清全部工程款项。
    注:评审总价是指经县财政局工程造价评审中心评审的工程预算总价。

    十三、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1年3 月23日至2011年3 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条件:
    1、报名经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投标人近期为其缴纳社保基金凭据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2、投标人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预缴综合服务费:29000元(不是中标候选人,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是中标候选人的,待中标合同签订后予以结算)。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黄明坤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十四、领取招标文件
    (一)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十五、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3 月23日—2011年3 月29日。

    招标人: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负责人:姜  冠                
    联系人:刘春燕                 
    联系电话:0515-82348740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王  祥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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