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新坍镇2011年度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射阳县新坍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内容及合同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安线工程,新建3.2公里四级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投资约100万元。
    二标段:卢公祠工程,新建1.2公里四级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投资约40万元。

    二、工期、质量要求
    1、工期:两个月。
    2、质量要求:合格。

    三、报名条件:
    1、资质:公路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 项目主要人员:
    A.项目负责人: 拟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B.技术负责人:持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技术合格证书。 
    C.专职安全员: 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7日至2011年6月3日,上午8:30一11:00,下午14:30一17:00(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城人民西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中心报名联系人:黄明坤,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3)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两份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 两份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两份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两份复印件、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单位介绍信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费:一标段:500元,二标段:300元(一律不退),综合服务费保证金:一标段5150元,二标段:3500元。本工程两个标段可以全中。

    五、投标与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一标段5万元,二标段:1万元。
    (2)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4)“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帐号:1109630129200004205;
    (5)未中标保证金退还:所有应退还的投标与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六、有关事项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图纸有疑问,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天前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天前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回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招标人:射阳县新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为军
    联系电话:1385113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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