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幸福公园附属配套工程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机场路东侧。
(二)招标范围:道路(含给排水)、绿化、景观(含电路、灯具)、土方。
(三)标段划分:上述工程为一个标段。
(四)工程估算价:约315万元。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质量标准:合 格。
(七)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2月。
(八)计划工期:60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五)拟定一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绿化工程技术负责人。
(六)谢绝联合体投标。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被没收。
三、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工程付款方式
(一)工程竣工并经初验合格付至中标价的20%。
(二)保修与养护期为三年。
1、一年保修与养护期满,未成活的苗木经补栽初验合格,无其它工程质量问题,再支付30%的工程款;
2、二年保修与养护期满,未成活的苗木经补栽初验合格,无其它工程质量问题,再支付工程款的30%;
3、三年保修与养护期满,未成活的苗木经补栽初验合格,无其它工程质量问题,结清剩余工程款。
五、投标与履约保证金:20万元,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六、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七、评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八、投标报价限制
(一)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二)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个体工程成本。
九、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2年2月6日至2012年2月1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和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预缴综合服务费:7500元(不是中标候选人,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是中标候选人的,待中标合同签订后予以结算)。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十、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十一、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2月10日18:00。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2月6日—2012年2月10日。
招标人: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射阳县合德镇
负责人:刘 皓
联系人:程永华
联系电话:0515-82209985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王 祥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