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346090410C/2012-0675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局 发文日期 2012-9-10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量监督管理,规范贸易计量行为,确保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的量值准确可靠,切实维护用户、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贸易结算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开展一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重点检查作为贸易结算用的电能表、水表、燃气表。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电能表:检查时间从9月15日起,至10月20日止。抽检范围是全县的10个镇(区)供电所,抽检每个镇(区)供电所贸易结算用电能表10只;企业用于结算的电能表抽检工作同时进行,且抽检数量不得少于10个企业。

  (二)水表:检查时间从10月20日起,至11月10日止。抽检范围是抽检射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贸易结算用水表20只。

  (三)燃气表:检查时间从10月25日开始起,至11月10日止。根据燃气表的计量检定规程规定,我县在用燃气表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以此为依据重点核实初装台帐。

  三、具体要求

  (一)监督检查的抽样、检定工作由射阳县计量测试所组织实施,计量科负责汇总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

  (二)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检查。如拒绝检查,按不合格通报。

  (三)承检机构在这次检查中不收费,抽检样品按规定处理,并将检定结果及时报局计量科。

  (四)对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注意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对好的典型,要向社会公布,引导行业自律,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计量环境,构建诚信计量体系;对差的典型,要及时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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