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四明中心卫生院防保楼装潢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射政发[2012]53号文件规定对该工程实行简易招标,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射阳县四明镇育才路2号;
1.2工程内容:室内装潢;
1.3合同估算价:约20万元(合同价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1.4质量标准:合格;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投标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 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付款方式:5:3:2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结清全部工程款。
4、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1.5万元;
4.2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4.4“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帐 号:1109630109000158558 。
4.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4.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4.7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5、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随机抽取定为中标人。
7、投标报名
7.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7日 至2013年5月21日 。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星期假日除外)。
7.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7.3投标报名材料:
(1)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复印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4) 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7.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8、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射阳县四明中心卫生院
地 址:四明镇育才路2号
负 责 人:杨俊
联 系 人:王洪亮
电 话:137701869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毓东小区401室
负 责 人:徐爱斌
联 系 人:孙永恒
电 话:1351258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