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射阳县公安局的委托,我中心就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YCG1347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建设
三、项目简要说明:预算价为168.59万元。详见项目需求及项目清单(附件)。新建人民路与S226线平交路口、迎宾路与S329线平交路口、北环路与S329线平交路口三处红绿灯、人行道灯及电子警察;朝阳街与人民路平交路口、幸福大道与振阳街平交路口新建红绿灯、人行横道灯;振阳街与幸福大道路口信号灯迁移至耦耕中心街与S226线平交路口;耦耕中心街与S226线平交路口、解放东路与海都路平交路口新建电子警察;朝阳街单行道电警迁移等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从事标的物生产企业或标的物的授权代理企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具有独立完成项目、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不允许分包、转包。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制造厂商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代码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3年免费质保服务承诺函、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一个月内)及上述有关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销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代码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厂商3年免费质保服务承诺函、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一个月内)及上述有关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3日 -2013年9月27日 (工作时间,不含节假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射阳县政务信息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报名地点:射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射阳县财政局一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投标人请于2013年10月11日下午 3:30时前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本次采购不接受传真报价)
七、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名称:射阳县公安局、射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
射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黄永章 秦杰运
联系电话:0515-82486336
射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唐修伟 唐珊
联系电话:0515-82323851 82391201
传 真:0515-82323851
地 址:射阳县沿河路89号(射阳县财政局一楼)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交2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采取转账交进帐单方式、电汇(外地);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转进,否则无效;退还的保证金仍进报名时账户。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射阳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射阳县城中支行
帐 号:1109630209000036567
射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