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24MB0270668X/2014-08741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经济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14-11-28
文号 射区管〔2014〕49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印发《开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安康宜居美好家园,根据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全区村庄、河道、道路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六整治、六提升”、“三整治、一保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改变农村面貌,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农村“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村居主体,群众参与。各村居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区、村、组责任体系,形成联动机制,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2.因地制宜,综合整治。注重从实际出发,根据每个村庄的不同情况,综合考虑经济基础、民风民俗、生活习惯等因素,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推进方式,因地制宜,分步分类推进综合整治。
       3.点面结合,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居必须因地制宜坚持抓试点、树典型,探索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引导整村推进,带动面上工作全面开展。已完成整治任务的自然村,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确保整治后不反弹。
三、目标任务
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对我区境内(除县城规划区外)所有自然村进行全面整治,使全域内所有村居达到《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全域考核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确定的“环境整洁村”标准,附件4中所列村居达到“星级康居乡村”标准,确保2015年3月份一次性通过省、市全域验收(详见附件2)。
       四、整治内容及标准
       1.整治生活垃圾。进一步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区转运、县处理”的全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五级网络建设,严格落实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集中清理积存垃圾,配置必备的专用环卫车等运输设施,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各整治村要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配齐垃圾池(箱),一般每15-20户设置一个,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
       2.整治生活污水。各村居可结合现状,严格按照要求,疏通整治排水沟渠。
       3.整治村容村貌。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柴草堆放应相对集中,或放在房屋背面和有绿化遮挡的区域,主要道路沿线、公共设施与活动场地附近等可视范围内禁止堆放柴草;积存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在整治工作中统一安排处置;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铺设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杆线排列整齐;广告、店招设置规范,尺度、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
        4.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强村庄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
        5.整治农业废弃物。推广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禁止随处堆放和就地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等多形式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建相关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改造分散的畜禽圈养,做到人畜分离,并通过绿化植物对圈舍进行适当遮挡。
        6.整治疏浚河道沟塘。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推进河道沟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
        7.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里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满足村居民日常需求。在完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村级“四有一责”(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责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对面积较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实施改扩建。结合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套教育、卫生等资源,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功能,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满足农村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
        8.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对安置小区、住宅小区等地段,进行绿化美化,有条件的可设置农民公园,方便群众休闲健身。通过一些搭配,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
        9.提升道路通达水平。结合村居规模形态、地形地貌、河流走向和交通布局,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合理确定村居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分批实施。村内道路形态应结合步行为主的交通需求,线形自然,不裁弯取直;主要道路宽度一般4-6米(工业村除外),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广黑色化路面,创建“星级康居乡村”的村庄应沿主要道路一侧合理设置路灯照明;次要道路宽度一般2.5-3.5米,宅间道路宽2-2.5米。
        10.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整合日常管护资源,统筹建立辖区内道路整洁、河道清洁、绿化管护、垃圾清运、公厕管护“五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通过河堤、水面竞价承包等方式,由承包人包干管护保洁责任,或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将管护保洁责任落实给专业公司(队伍)承包;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固定管护队伍以及村居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引导制定《村居民卫生公约》、《门前三包制度》等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使农村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
        五、实施步骤
此次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30日前)。各村居、各责任部门要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并细化已制定的整治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迅速展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村居要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开展园区、河道、道路以及村庄清理积存垃圾专项行动,使园区、村庄、道路、河塘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杂草清理到位。同时组建长效保洁机构,招聘保洁人员,建设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备设施。
      (三)提升完善阶段(2015年元月1日-元月16日)。整治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拆除断垣残壁,因地制宜栽植绿化,进入长效管护。攻坚克难,完善提升,全面达标。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元月17日-3月底)。各村居对照整治标准组织全面自查,提升完善,迎接县、区级逐村逐组验收,对未达整治标准的村居下发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到位。巩固整治成果,保持整治成效。
        六、保障措施
         1、全面动员部署。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员参与,抓好宣传发动,提高全员对集中整治工作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户户参与。并结合党员活动日,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党员、改进工作、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
         2、强化组织领导。区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协调和指导,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相关部门具体职责:
各村居: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长效管理制度和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组建一支有责任心的保洁队伍。
党政办:具体负责宣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督促各村居做好宣传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监察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专项效能监察,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未达序时进度和整治标准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基建科:与各建筑工地联系,确保进出口工程车无带泥行驶、围墙出新、文明安全施工;对区属道路两侧绿化进行补植;对区属道路、道板、路牙和窨井破损进行修补,并做好施工结束前场地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各村居垃圾池建设工作。
执法队:负责违章建筑的拆除,协助沟塘水面管理。对不配合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说服教育。与工商分局办配合,做好辖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废品收购站、砂石场、洗车场的整治,督促经营户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规划科:负责制定各村居整治规划布局图、环卫基础设施的布点和垃圾中转站的规划。
经发局:与县城主要道路两侧相关企业对接,督促企业做好门前三包和厂区内环境卫生,要求没有建垃圾池的企业限期完善垃圾配套设施。督促在建项目文明安全施工,工地整齐有序。
财审局(审计科、招标办):负责各村居整治所需资金的审计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过程所需资金的拨付。负责辖区内环卫基础设施配套、沟塘整治和垃圾清运等招投标工作。
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核和统筹协调工作。与县相关部门做好上传下达对接工作。
工商分局:做好辖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废品收购站、砂石场、洗车场的整治工作,确保不影响市容,不有碍观瞻。督促城郊结合部
物管科:负责各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规范运作、正常运转。
水利站:牵头指导和推进督查辖区内整治疏浚河道沟塘等工作。编制全区大中沟整治方案,与县协调,纳入县整治方案中。并统筹协调相关矛盾,督查河沟施工并负责验收。
        3、加大资金扶持。这次整治活动县政府承担70%的费用。开发区按照县政府的要求配套30%的费用。县级资金按整治进度以3:3:4比例进行拨付,即集中整治阶段拨付资金的30%,市验收合格后,再拨付30%,省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40%。根据各村居的整治任务,按一定比例进行拨付到位。开发区配套费用参照县政府的比例同步拨付。同时,各村居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环境整治投入方式,通过能人大户捐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
        4、周密计划安排。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与协作,不推诿扯皮,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村居要进行周密安排,整体推进。
         5、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对各村居、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整治进度进行检查,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切实把为群众办的实事办好,把环境卫生整治建成村居民受益的“民心工程”。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居要予以问责,在年度考核中“一票否决”,保证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以前文件与此方案有冲突,以此文件为准。
 

附件:1.开发区2011-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名单
            2.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全域考核评分办
                  法》的通知(苏村庄整治办〔2013〕2号)
            3.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全域考核验收办
                  法》(试行)的通知(苏村庄整治办〔20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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