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射阳县朝阳、双龙小区综合改造工程经县政府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射阳县朝阳、双龙小区综合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射阳县城朝阳小区、双龙小区
2.3项目内容:道路场地停车位、围墙、外墙涂料、大门、物业房、雨、污水管道及检查井、室外消防工程、绿化、电子监控等
2.4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每个中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Ⅰ标段:朝阳小区综合改造工程
Ⅱ标段:双龙小区综合改造工程
2.6工程预算价
Ⅰ标段:约389万元
Ⅱ标段:约448万元
2.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Ⅰ标段:348.57万元
Ⅱ标段:401.43万元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质量标准:合格
2.10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6月,工期要求:120天
2.11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3.5拟定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8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4.工程款支付办法:5:3:2模式
4.1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4.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5、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25万元;
5.2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5.4“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帐 号:1109630109000158558 。
5.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5.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5.7 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评标定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5、0.96、0.97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8、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 根据盐建招投[2014]7号文件精神,自6月1日 以后新发布资格后审项目一律取消投标报名模块。
8.2招标文件发售(潜在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公告发布时间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射阳政务网;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负责人:顾 杰
联系人:陈晓华
联系电话:0515-82340101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负责人:蒋守如
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