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兴桥镇安南零中沟路农村道路工程已经兴桥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拔及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工程的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兴桥镇境内。
2、工程内容:道路全长2800m,宽4.5m,18cm厚砼路面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标段划分:本期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4、本工程总投资约:150万。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令为准)。
8、招标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全部工程。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2、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目前必须无在手工程。
3、拟定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投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4、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付款方式0:5:3:2模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付至审计价的80%;
3、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凭审计结论结清所有工程款。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2.9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投标保证金专户”;
4、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2)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帐 号:1109630109000158558
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6、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6、0.97、0.98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七、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合德镇人民西路100号)。
3、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4、投标报名材料: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两份(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定成册,一式两份。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招标代理机构地点。
九、实地考察、答疑时间地点: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也不集中答疑。
十、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说明。
十一、公告公布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
招标人: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昌军
电 话:15312866007
地 址: 兴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增国
电 话:0515—88824606、18066129882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1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4F4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