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新能源垃圾箱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27 17:55 浏览次数: [字体: ]

受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新能源垃圾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YCG(D)-201649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新能源垃圾箱采购

三、项目简要说明:

新能源垃圾箱100只,最高限价:80万元;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产品的基本描述为:

(1)长×宽×高:2135×1450×1170(mm);

(2)容积:3.1 m3

(3)材料:304不锈钢等,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含)的垃圾箱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经销商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8月8日下午18:00时

2、招标文件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参加投标报名表》;②营业执照;③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④在职社保证明原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⑥招标文件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YCGXZBDL@163.COM 传真:0515-88328199)。

开标截止时,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签收,逾期不予接收,由评标委员会审定;如未完整提供或有虚假材料,则不予推荐中标。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射阳县政府采购市场,列入黑名单。

3、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制作费:4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元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522268601500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开标前凭缴款凭证盖章原件换取收款收据。

注:请报名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8月18日下午15:00-15:3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下午15:30时

开标地点: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黄正荣          

电  话:13905110523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金凤

电  话:0515-88328199      18921860026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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