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公安局交通标志及科技设施优化等设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27 17:37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射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射阳县公安局交通标志及科技设施优化等设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参加磋商响应,本采购文件可称为投标)。

一、项目编号:SYCG2016-D55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公安局交通标志及科技设施优化等设计服务采购

分包一:射阳交通组织及标线设计工作大纲;1项;采购预算30万元

分包二:射阳交通标志及科技设施设计工作大纲;1项;采购预算30万元

三、投标人(参加磋商响应供应商,本采购文件可称为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有市政行业专业乙级资质,并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

4、项目组中的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证明原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投标人必须有保密意识。任何单位及个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均承担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采购文件中有关采购人装备情况(技术、数量、地点)等相关警务信息(非政务公开部分)透露给无关的第三方;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视项目情况)签订保密协议;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发售(获取)信息及磋商保证金交纳

采购文件发售(获取)时间: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五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到18:00时)

采购文件发售(获取)方式:投标人凭《投标报名表》(见本公告下方附件,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仅用于报名,投标人对及真实性负责)向我公司购买、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获取)地点: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每个分包。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交纳方式:支付宝18662096009

磋商保证金交纳时间:同采购文件发售(获取)时间

 

磋商保证金金额:每个分包6000元;

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608565566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汇款、转账方式等;

如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以上事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也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8日下午15:00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

响应文件提交(接收)地点: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采购人代表、采购采购代理机构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起);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接收)地点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投标人投标前,应当与使用单位联系,完整的了解采购需求

采购人:射阳县公安局    地址: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110号

警保处联系人:刘元富,电话:0515-82486336

交警大队联系人:董富先、秦杰运;电话:0515-82486336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爱燕、钱芳  电话:18662096009

电子邮件XSYG0515@163.COM    传真:0515-88285999;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宝龙城市广场)1号楼915室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公告期限:本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同本公告发布之日

附件:《投标报名表》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7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