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346090410C/2017-1475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局 发文日期 2017-03-16
文号 射市监〔2017〕20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稽查大队、质检所: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食药监食监三〔2017〕1号)、市食药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盐城市食药监局食品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盐食药监综[2017]19号)相关要求,现制定我局2017年食品抽验工作计划,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职责分工

1、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省食药监局和市食药监局要求,各分局、相关科室、稽查大队配合相关承检机构做好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食品抽样工作。涉及到全局性的抽检工作,由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牵头负责,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含餐饮服务单位)抽样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科室职能,各分局、相关科室、稽查大队应配合做好抽样相关工作。

2、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职能处室因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部署的抽检任务,由县局对应职能科室负责落实;各分局、相关科室、稽查大队因具体职能而实施的监督、监测、执法类食品抽检,应将本单位或上级局的食品抽样计划和检验结果及时上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统一汇总。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文件要求,食品安全监管科指导做好盐城市健桥乳业有限公司和辉山乳业发展(江苏)有限公司的乳品质量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二、工作任务

1、抽样对象。射阳县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户 )、食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

2、抽检任务。本计划食品抽检全部为监督性抽检,计划抽检数为20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每月至少抽检20个批次,全年不少于240个批次。县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评价性监督抽样由县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另行制定。

3、抽样重点。一是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品种,重点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项目;二是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食品;三是将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列入抽检范围。

4、时间安排。本计划实施时间为2017年全年。对于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5、检验项目。依据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规定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参考目录,结合2016年江苏省食药监局执行国家和省级食品抽检结果、盐城市市级食品监管部门通报的抽检结果等,确定检验项目(见附件)。

6、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工作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抽样过程应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

7、数据报送。承检机构每月完成抽样任务,检验完毕并符合确认后,要及时将检验结果录入“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管理系统”。食用农产品每月完成抽检工作后,要将抽检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系统”用农产品直报板块。

三、检验结果报送及汇总分析

检验结论由被委托检验单位报送县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检验结论为合格的,在做出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在结论做出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送。被委托检验单位在检验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如食品中检出非食用物质,致病性微生物,或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等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安全问题),应在发现问题并确认无误后24小时内填写《食品安全抽检限时报告情况表》,将问题或有关情况报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被委托检验单位在完成每月抽样检验后,应对检测结果分别进行分析,3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汇总分析材料提交给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四、核查处置

收到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后,各分局或稽查大队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上报途径)或“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系统”(其他不合格食品上报途径)。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后,应在 24 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

五、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布全县月度抽检信息。公布内容包括合格产品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

县级食用农产品评价性监督抽样联系人员:陈志伟,联系电话:82389178。

 县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评价性监督抽样联系人员:颜为群,联系电话:18862068880。

 

附件:1、2017年射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年度计划分配表

2、2017年射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月度计划安排表

3、2017年度射阳县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表

4、2017年度射阳县县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检项目表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6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抄送: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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