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24MB0237411B/2018-10987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政务办 发文日期 2018-10-18
文号 射编委〔2015〕4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通知

 

射编委〔2015〕42号

 

 

关于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

通          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群众团体:

根据省委、省政府《江苏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苏办发〔2014〕31号)、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3〕252号)精神,经县编委会研究,对全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体制进行改革,具体调整如下:

一、设立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县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挂牌。

1、主要职责:

(1)协助县政府研究确定进驻和退出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管理进驻部门(单位)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2)负责对全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行为的监管工作,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

(3)牵头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开展审批帮办服务和联合验收服务。

(4)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研究制定“12345”平台管理与考核制度;督查、协调、考核成员单位办理群众诉求工作等。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规格:正科级。

3、内设机构及职能:设综合科(财务审计科、信息中心)、服务协调科、服务督查科、交易业务科、交易监管科、民生服务科、项目服务中心7个科室,均为正股级。

(1)综合科(财务审计科、信息中心):协助做好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各类综合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综合性会议会务及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及微博管理工作,做好门户网站维护更新工作;承担机关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要保密、文书档案、行政后勤、安全保障、文明创建及扶贫帮困等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服务协调科:协助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依法行政指导等工作;参与编制进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调整、核定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承担项目审批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推进并联审批和项目代办工作;做好进驻大厅中介窗口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服务;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服务督查科:督查进驻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运作情况;收集、整理、汇总办件企业及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受理、调查、处理相关信访和投诉;督查各有关部门及其窗口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督查联审会确定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承担政务服务大厅日常考勤、考绩和巡查值周的汇总工作;承担进驻窗口季度考评和相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担政务服务标准化窗口建设、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交易业务科:负责起草、完善各类项目招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项目发包方案、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评委资格以及中标合同进行审查备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交易监管科:负责对招投标项目场内交易程序、行为的监管,包括对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现场监督;负责对中标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考核管理;受理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投诉、举报,调解争议、纠纷,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民生服务科:指导、协调、督办、检查、通报、考核“12345”呼叫中心、二级网络成员单位办理群众诉求工作;协调交办疑难事项、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复杂事项、重大事项和举报违纪违法事项。直接调查重要的诉求。编发简报、专报,及时上报重要社情民意、重大信息、阶段性工作总结;做好软件系统的日常维护、网站内容的日常更新工作;接收市平台派单,并转话务员派发。负责接待处理诉求人直接登门咨询、投诉等工作。

(7)项目服务中心:提供全县各类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全程帮办服务,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过程进行跟踪联系和指导督办,做好对各类帮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审批管理、现场勘察、出具验收合格文书等工作;牵头做好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联合审批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做好联合验收工作开展全程监督检查。

4、人员编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向上申报)26名。原核定编制8名,调剂增加18名。

5、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以市审批结果为准);中层职数:科长7名,副科长3名。

二、设立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相当副科级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撤销射阳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所、射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县建设工程招投投标管理所2名编制及人员,分别连人带编划入县燃气管理所、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因正在申报参公,5名编制及人员暂维持不变,待申报参公结束后再进行顺向划转。

1、主要职责:

(1)负责对进场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交易场所、信息发布、评委抽取、开标评标等综合服务工作。

(2)负责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并协助进行督查。

(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编制:事业编制5名(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自收自支编制4名,从全县同类型编制中调剂增加1名)。

3、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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