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射阳县兴桥镇红星等村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已经江苏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苏财建〔2018〕97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全额省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射阳县兴桥镇红星等村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
2、项目地点:分布在射阳县兴桥镇境内 。
3、项目规模:建设规模 670.05 公顷。
4、项目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5、工程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3089.29万元。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质量标准:合格。
9、工期要求:360个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10、招标计价方式:采用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水利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未在其它项目中担任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2.5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2.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其他要求:
2.7.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7.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1 项单项合同额达2000(含)万元以上且质量等级达合格(含)以上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业绩(国土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须是省级国土部门验收)原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作为本项目有效业绩(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网上查询途径和网上查询截图)。
2.7.3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7.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7.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或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2.7.5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7.6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7.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2.7.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2.7.9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1)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三、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工程进度和上级部门(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拨款进度相结合进行付款。上述所指的完成工程量是指工程实体完成,工程资料同步,经监理、现场代表签字同意可交付使用的单体工程。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
4.1投标保证金数额:61.7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4.4投标保证金退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4.5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5%。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6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4.7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自中标人公告之日起7 日内。
4.8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4.9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五、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公告发布:
1.1发布网址:http://112.25.171.46:8082/TPBidder
1.2发布媒体:射阳政务网
1.3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3 日至2018年11月27 日
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2.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 23 日至2018年11月 27 日
2.2发售网址:http://112.25.171.46:8082/TPBidder
2.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网上免费浏览,下载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如不支付相关文件费用,系统自动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关于运行网上报名和投标保证金缴退系统的通知,查看网址:http://www.sheyang.gov.cn/zgsy/zwgk/20171124/502004003_7586ea98-c9ee-4d25-accc-3155c06ee1ad.htm。根据该通知进行注册报名。
操作手册下载网址:
http://112.25.171.46:8082/TPBidder/pages/customframe4bid/DownLoad/操作手册.rar
软件公司联系人:客服4009980000或15995199600 张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射阳县兴桥镇
联系人:于祝龙
联系电话:13301418393
代理机构: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兴阳路43号
联 系 人:潘留伟
联系电话:1806612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