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支持全民创业政策解读
为了促进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鼓励众多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全民创业加快民营工业企业发展的激励意见》(射政发【2013】81号),简称十条意见。现就具体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县政府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1.取消全民创业门槛。在不违反环境保护要求、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不存在安全生产危险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条件下,经镇区认定后,允许居民利用非住宅楼闲置房屋从事工业生产经营(在该房屋拆迁时不作商业用房凭据)。
2.奖励新办小微企业。首次创办的工业企业(项目),从取得经营执照时起试营业1年,所缴经营税费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凡新办工业小微企业,在开办当年纳税额超过1万元的,按纳税额的10%给予奖励。凡个体工业户新转为私营工业企业,在2年过渡期内,经营税收超过原个体性质经营部分,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3.激励来射人员创业。射阳籍成功人士返乡或外来人员来射创业,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或实现税收在100万元以上,且亩均纳税在2万元以上的创业项目可享受县内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由县教育部门协调择校。
4.鼓励村居群众创业。农民到城镇自主创业,有固定住所,经本人自愿申请,可办理城镇户口,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各项社会保障。对城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军队退伍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户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首次自主创办工业小微企业,领取工商执照,除享受正常创业待遇外,对正常纳税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
5.允许科技人员创业。科技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允许停薪留职创办企业或从事国家政策允许的有报酬的经营活动。
6.补贴标准厂房租赁。凡创业项目和小微企业租赁创业园区内标准厂房经营的,以当期一年租赁费为基数,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予以等额补助。
7.推进标准厂房建设。鼓励各类资本到规划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项目竣工投产后,新建标准厂房第一层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且二层以上面积每层不少于第一层面积90%的进行奖励,厂房是二层的,每平方米奖励50元,厂房是三层的,每平方米奖励55元,以此类推、每多一层奖励标准提高5元/平方米,最高奖励不高于75元/平方米;厂房是四层以上(含四层)且安装货运电梯的增加奖励5元/平方米。
8.加强创业示范培育。对获得国家、省“小企业示范(培育)创业基地”命名和市达标升级认定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2万元。企业获批省高成长型和创新能力建设示范(培育)企业、市民营科技高成长型企业认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
9.加快服务平台建设。各镇区创业园建立健全具备行政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商务服务、金融(财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获得省、市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10.强化金融服务创新。各类自主创办工业小微企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抵押手续时,免收各种管理费、服务费和资料费。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当年新增小微企业担保,给予新增担保余额的万分之四奖励;对其它各类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其贷款增速不低于其它各类贷款平均增速,按上年增量部分的万分之四给予奖励。
二、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近期开展的SIYB创业培训是什么?
1、什么是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是针对有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并有志创办企业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退伍军人及其他社会群体提供系统创办微小企业管理的技能和技巧,帮助其创办和经营微小企业,并及时提供政策、技术和后续服务支持,确保创业者的成功率和稳定率。
2、创业培训的作用?
一是为创业者提供系统的创办企业知识与技能,提高创办企业的开办率;二是帮助创业者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理性创业,增加创业成活率;三是帮助创业者制定周密的创业计划,衡量企业创办可能并显示赢利能力,增强融资能力;四是理性使用创业资金,提高赢利与还款能力;五是增强信用度,降低担保风险。
3、培训的主要对象有哪些?
一是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失业人员;二是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三是有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四是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复员退伍军人以及社会其他特殊群体;五是已开业的个体经营者、微小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
4、什么是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
为了提高中国创业培训的实际能力,提升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2004年7月,在英国国际发展部的资助下,劳动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引进“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以下简称“创业培训”)项目,创业培训包括四个模块:“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enerate Your Business Idea--GYB);“创办你的企业”(Start Your Business--SYB);“改善你的企业”(Improve Your Business--IYB);“扩大你的企业”(Expand Your Business--EYB)。
5、SIYB创业培训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SIYB培训具有周期短、学员参与程度高、培训方式灵活,培训模块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通过创业培训,对具有小老板天赋的学员,帮助其产生具体创办企业的想法及搞好市场调研、分析、预测等;对已经产生创办自己企业的学员,帮助其将创业意识和创业想法转化为创业行动。
6、参加GYB培训对我有什么好处?
确定自己是否具备创办企业的素质和能力;产生许多企业想法;从中找出最适合自己情况的企业想法。在GYB培训课程结束时,你将会对自己是否适合创业有一个更好的了解,你将产生一个明确可行并适合你的性格和所处环境的企业想法。
7、参加SYB培训对我有什么好处?
了解中国有关小型企业的法律要求;制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计划、市场营销计划和财务计划;规划你的企业财务,计算所需投资。在SYB培训课程结束时,你就会拥有一份初步的企业计划。
三、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的技能培训招生有什么要求吗?
培训对象
凡我县年龄在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参加培训所需的证件材料
农村劳动者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折通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失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学生报名时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
培训工种或项目
1、电动缝纫工 2、计算机操作员 3、烹饪厨工 4、宾馆服务员 5、家政服务员 6、绣工(苏绣、十字绣) 7、编织挡车工 8、机械 9、电焊 10、创业意识和能力(SIYB是国际劳工组织与国家人社部合作的培训项目,旨在促进创业就业)。
培训费用
农村劳动者培训按省获证奖补政策培训,失业人员免费培训。
推荐就业
凡在我中心参加培训的人员,我中心免费向县内外企业推荐就业。
联系方式
电话:0515—82331181 82303756 联系人:姚 卉 虞丽丽
报名地点
县城解放路24号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就业培训窗口或县种子公司西侧人才楼二楼培训科。
四、射阳工商局在支持全民创业方面有哪些惠民政策呢?受理、咨询方式是什么?
惠民政策:
1、 2013年1月1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期间,免收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2、凡可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许可。除娱乐场所、化工生产、拆船和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外,环保事项的审批不作为其他行业企业登记的前置许可。除娱乐场所外,消防事项的审批不作为其他行业企业登记的前置许可。
3、个人独资企业升级为公司和企业改制登记时,允许企业以原名称直接后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等字样作为改制后公司的名称。
受理机构:
射阳行政服务心工商局窗口受理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变更等业务办理,各工商分局受理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变更等业务办理。
咨询渠道:
拨打电话:82396830(行政中心工商窗口)、82333941(监管科)。
(《射阳工商局支持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意见》全文请点击附件1)
五、县政府对新办工业项目实行“零收费”是指什么?
县政府为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发展环境,决定对全县新办工业项目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零收费”。
1、“零收费”项目指:
由县级收取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予以免收。具体项目为: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新型墙体发展基金、解困金、人防易地建设费(非民用建筑)、基础设施配套费、食品卫生许可审查费、白蚁防治费、建筑垃圾处理费、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纸专业审核技术服务费、防雷装置施工和质量监督及竣工检测技术服务费、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费、建筑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建筑档案编审和保管费。
2、“零收费”范围包括:
县内从2009年1月1日起立项开工的工业项目、“两提一扩”项目均实行“零收费”(非工业项目收费标准仍执行“一费制”规定及有关优惠政策)。
3、“零收费”办法:
(1)所有工业项目的审批一律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县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设立重大项目服务窗口;相关窗口只办理不收费。
(2)执收单位应收取的相关费用按有关优惠政策标准由县财政予以贴补,每季度集中支付一次;县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核实执收单位应收费用,报县政府审批后及时拨付。
(3)县优化办、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财政贴补经费进行跟踪监管、定期会审,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六、射阳县县级财政对于全民创业有什么支持政策?
射阳县支持全民创业的主要财政政策有:
1、首次创业的工业企业(项目),从取得经营执照时起一年,对所缴经营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由企业或业主自愿申请,税务部门出具真实性证明,经县经信委审核报县财政局审批后全额奖返。
2、对新办工业小微企业当年税额超过1万元的,由企业自愿申请,税务部门出具真实性证明,经县经信委审核按照纳税额的10%核定数额,报县财政局审批后奖返。
3、对个体工商户新转为私营工业企业的,从取得法人经营执照时起2年内,经营税收超过原个体性质经营部分,由企业自愿申请,税务部门出具真实性证明,所在镇区统一上报,经县经信委审核,按照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的50%核定数额,报县财政局审批奖返。
4、对城镇领取失业保险人员、退伍军人、残疾人员、困难家庭未就业人员首次自主创办工业小微企业并领取经营执照、正常纳税一年以上的,由本人自愿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所在镇区出具真实性证明,分别由县人社局、民政局、残联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出具纳税证明,由县经信委统一扎口,县财政局审批后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
5、对创业项目和小微企业租赁创业园区内标准厂房经营的,由业主或企业自愿申请,并提供租赁合同和收款收据,镇区或创业园区出具真实性证明,经县经信委审核,按照一年租赁费用乘以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核定补助金额,报县财政局审批后等额奖补。
6、对规划园区内建多层标准厂房第一层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且二层以上每层面积不少于第一层面积90%的,统一由所在镇区提出申请,经县经信委以规划施工图纸对照现场建筑物进行实测,核定层数面积、相应奖励数额,报县财政局审核后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直接拨付投资主体。对单层标准厂房及第一层面积少于1000平方米的多层标准厂房,由镇区核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自定。
7、对获得国家命名的“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经县经信委依据有关文件核准,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一次性奖励30万元。
8、获得省“小企业示范(培育)创业基地”和市达标升级认准的,由园区自愿申请,所在镇区同意,经县经信委依据有关文件核准,报县财政局审批后分别奖励10万元和2万元。
9、对获得省“高成长型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培育)企业”,市“民营科技高成长型企业”认定的,由企业自愿申请,经县经信委依据有关文件核准,报县财政局审批后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2万元。
10、对获得省、市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的,由服务单位自愿申请,园区同意推荐,经县经信委依据有关文件审核,报县财政局审批后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1万元。
11、对经市评审认定的创业园信息网络平台,由创建单位自主申请,镇区依据有关认定文件,给予一次性财政奖补,标准自定。
12、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当年新增小微企业担保的,由企业自愿申请,经县经信委会同县金融办审核相关会计明细资料,按新增担保余额的万分之四核定奖励数额,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予以奖励。
1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其贷款增速不低于其它各类贷款平均速度,平均利率水平不高于优质客户标准,增量较大的,由企业自愿申请,经县金融办会同人行核准,并按增量部分的万分之四核定奖励数额,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予以奖励。
1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由企业自愿申请,并提供当年新增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会计明细资料和实际损失证明材料,经县人行会同县金融办对不良贷款损失背景审核认定,在民营工业经济专项资金安排10%的不良贷款风险补偿金限额内,按比例核定补偿数额,报县政府审批后给予一定补偿。
咨询科室:财政局企业科 咨询电话:0515-82323975
七、射阳县国税局在全民创业方面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城镇退役士兵就业:
1.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其提供的应税服务(除广告服务外)3年内免征增值税。
2.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除广告服务外)3年内免征增值税。
新办的服务型企业,是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下发后新组建的企业。原有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改组、扩建、搬迁、转产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或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不能视为新办企业。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是指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
失业人员就业: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试点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当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享受优惠政策的个体经营试点纳税人,是指提供《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服务(除广告服务外)的试点纳税人。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服务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按照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当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是指:(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原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业务的企业。
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是指20世纪70、80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3.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人员按照下列规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
(1)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2)零就业家庭凭社区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家庭凭低保证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4)服务型企业招录的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5)《再就业优惠证》不再发放,原持证人员应当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正在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继续享受原税收优惠政策至期满为止。
(6)上述人员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审核认定,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试点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八、射阳县金融机构支持全民创业的主要金融产品有:
1、工行射阳支行
网络循环贷款(网贷通)、小企业经营型物业贷款、小企业周转限额贷款、国内保理、商品融资、国内信用证,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
个人经营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万元。
受理机构:信贷部。
咨询渠道:82322701。
2、农行射阳支行
个人助业贷款,贷款额度:5—1000万元;
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
受理机构:个贷部、公司部。
咨询渠道:个贷82323749 企业贷82331003。
3、中行射阳支行
小额贷,贷款额度:50—5000万元。
受理机构:公司部。
咨询渠道:82335497。
4、建行射阳支行
小微企业“善融贷”,贷款额度:最高200万元。
受理机构:公司部。
咨询渠道:82352334。
5、江苏银行射阳支行
“小快灵•快易贷”,贷款额度:最高额度500万元;
下岗失业贷,贷款额度:单笔3万元。
受理机构:公司部。
咨询渠道:69688109。
6、邮政储蓄银行射阳支行
“好借好还”工业厂房、住房、门面房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企业最高1000万元,个体工商户10—500万元;
农户贷款:农户联保、保证贷款,贷款额度:每户1—20万元;商户联保、保证贷款:每户1—15万元。
受理机构:微贷部。
咨询渠道:82176810。
7、射阳农商行
“创业宝”青年创业贷款, 贷款额度:5万元以内;
“微立贷”无抵押小微贷款,贷款额度:0.5—50万元;
“易贷通”小额农户授信贷款,贷款额度:5万元以下;
“易贷通旺铺宝”、致富快车,贷款额度:5万元以上。
受理机构:微贷部、总行客服中心。
咨询渠道:82596008、69966666。
8、常熟农商行射阳支行
小本创业贷,贷款额度:5000—50万元;
小本生意贷,贷款额度:5000—50万元。
受理机构:小贷部。
咨询渠道:69687781。
9、射阳太商村镇银行
“就业贷”,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
“创业贷”,贷款额度:30万—100万元;
“兴业贷”,贷款额度:100万—500万元。
受理机构:风险部。
咨询渠道:82203686。
九、射阳县教育局对于返乡或外来创业人员子女入学有哪些优惠政策?
1.方便创业人员子女入学。对射阳籍成功人士返乡或外来人员来射阳创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征地费用)在2000万元或实现税收在100万元以上,且亩均纳税在2万元以上的,创业人员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县内学校的,享受本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已在外地就读申请转入我县就读,符合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的,县教育局在审核相关证明及入学材料后,提出安排意见,并通知有关学校给予办理入学手续。
2.积极为创业人员培养技术工人。对射阳籍成功人士返乡或外来人员来射阳创业的,根据创业者用工需要,职业学校可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改革教学计划,实现课堂教学内容与就业操作岗位的“零距离”对接。积极为创业者培养提供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一线应用型人才。
3.帮助创业人员培训员工。对射阳籍成功人士返乡或外来人员来射阳创业的,根据创业人员创办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升级换代的实际需要,可有计划地开放职校数控、机电、计算机、服装、烹饪等13个专业的实验实习设备资源,为创业人员员工培训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受理机构:初教科(小学学籍办理)、中教科(中学学籍办理、职社科(人员培训)
咨询渠道:登录射阳教育网 或拨打电话:82357987(初教科)、82377298(中教科)、82352991(职社科)
十、射阳县劳动就业中心的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如何申请?
申请对象和条件
1、主要对象: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有创业项目的创业人员。
2、条件:(1)申请对象必须是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主要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营业执照》,自筹资金不足;(2)申请对象无不良诚信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3)申请对象须参加县人社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且取得培训结业证书;(4)须有县内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县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为申请人担保;(5)须本人申请办理。
不在申贷范围的有:(1)凡从事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以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经营项目所需资金;(2)重复申请此类贷款对象;(3)非本县户籍人员;(4)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到县劳动就业中心申请办理需要准备的共同材料:《小额贷款前期审查表》一式三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创业培训结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贷人收入证明和经县财政部门认定过的担保人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
2、经办银行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贷款额度和期限
1、贷款金额:每笔一般掌握在3-5万元。
2、贷款期限:一年。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县劳动就业中心再就业科领取《贷款审查表》和收入证明统一格式文本及《申请贷款须知》;
2、按《须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下列程序办理:(1)到所在村(居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签署推荐意见;(2)到所在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签署审核意见; (3)携担保人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材料到县财政局确认担保资格(先到社保科签意见再到局办公室盖章);(4)携所有规定材料到县劳动就业中心签署同意贷放金额意见;(5)创业女性申请贷款须携《贷款审查表》到县妇联盖章登记备案;(6)申请人携以上审查通过的全部资料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
咨询电话:82323779 咨询人:陈文富
十一、射阳县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主要有哪些流程?
详见附件2、附件3
十二、射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全民创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1、首次创业的工业企业(项目),从取得经营执照时起一年,对所缴经营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由企业或业主自愿申请,税务部门出具真实性证明,经县经信委审核报县财政局审批后全额奖返。
2、对新办工业小微企业当年税额超过1万元的,由企业自愿申请,税务部门出具真实性证明,经县经信委审核按照纳税额的10%核定数额,报县财政局审批后奖返。
3、对个体工商户新转为私营工业企业的,从取得法人经营执照时起2年内,经营税收超过原个体性质经营部分,由企业自愿申请,税务部门出具真实性证明,所在镇区统一上报,经县经信委审核,按照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的50%核定数额,报县财政局审批奖返。
4、对射阳籍成功人士返乡或外来人员来射阳创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征地费用)在2000万元或实现税收在100万元以上,且亩均纳税在2万元以上的,由企业或业主自愿申请,经县经信委、项目办核准,享受县内招商引资相关政策。
5、对城镇领取失业保险人员、退伍军人、残疾人员、困难家庭未就业人员首次自主创办工业小微企业并领取经营执照、正常纳税一年以上的,由本人自愿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所在镇区出具真实性证明,分别由县人社局、民政局、残联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出具纳税证明,由县经信委统一扎口,县财政局审批后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
6、对创业项目和小微企业租赁创业园区内标准厂房经营的,由业主或企业自愿申请,并提供租赁合同和收款收据,镇区或创业园区出具真实性证明,经县经信委审核,核按照一年租赁费用乘以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核定补助金额,报县财政局审批后等额奖补。
7、对经县政府批准规划建设的全民创业园(中小企业园、工业集中区),由所在镇区提出申请,经县经信委对照县批准文件审核,报县国土局根据县工业用地使用计划的10%统筹安排分配指标。对建设高标准厂房(指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四层及以上标准厂房)的全民创业园,确保优先供应土地指标。
8、对规划园区内建多层标准厂房第一层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且二层以上每层面积不少于第一层面积90%的,统一由所在镇区提出申请,经县经信委以规划施工图纸对照现场建筑物进行实测,核定层数面积、相应奖励数额,报县财政局审核后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可达每平方米80元。
9、对获得国家命名的“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经县经信委依据有关文件核准,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一次性奖励30万元。
10、获得省“小企业示范(培育)创业基地”和市达标升级认准的,由园区自愿申请,所在镇区同意,经县经信委依据有关文件核准,报县财政局审批后分别奖励10万元和2万元。
11、对获得省“高成长型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培育)企业”,市“民营科技高成长型企业”认定的,由企业自愿申请,经县经信委依据有关文件核准,报县财政局审批后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2万元。
12、对获得省、市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的,由服务单位自愿申请,园区同意推荐,经县经信委依据有关文件审核,报县财政局审批后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1万元。
政策咨询热线:82379901、87755531;服务窗口:县经信委中小企业科(经信委办公楼一层)。
附件:1.
射阳工商局支持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意见.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