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217P/2019-14338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射阳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9-02-13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纪审联动凸显反腐合力

2月13日下午,在盐城市审计工作会议上,射阳县审计局介绍了该县构建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全面协作配合机制的做法和体会。近年来,该县顺应监察体制改革和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纪审联动协作机制,不断强化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凸显“1+1﹥2”的从严管党治党效应。

定期会商促进“精准发力”。及时沟通、信息共享是纪审联动的基础。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互通信息、移送问题线索、通报重要情况等日常沟通事项。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将信访举报、明查暗访、巡察督查中发现的信息要情通报给审计机关,便于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中对号入座、精准核查,提高审计效率;审计机关定期将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反馈给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纳入案件查办程序,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得到精准查处;定期召开纪审联席会议,讨论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升监督质量。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无缝对接、有效衔接,促进了资源整合、精准发力,提高了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和查处案件的快捷度。去年,审计机关在部门预算审计过程中发现一起涉嫌贪污、挪用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给县纪委并很快立案,涉案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近年来,该县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3件,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理55人,其中诫勉谈话4人,党政纪处分42人,刑事处理9人。

协作联动确保“有的放矢”。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全面协作,在射阳县已成常态。2016年3月,该县纪委在对某镇农经中心涉嫌扶贫资金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时,由于涉案人员多、资金数量大、时间跨度长,根据办案需要,商请审计机关抽用具备财务专长的审计人员参与案件查办、协助论证,很快就将涉案账目理清,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去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联合行动,两次对全县382个单位“三公经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实现了“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常态化、长效化和全覆盖。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查处的问题,在不同层面发出通报和整改督办函16件,持续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该县为进一步加强纪审合作,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和审计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互补优势,释放纪审联动效应,出台了《关于加强纪律审查与审计工作联动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了纪律审查与审计工作联动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移送机制、查处整改机制、组织保障机制等四项机制,使纪审联动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在巡察工作中,该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混合编组、联合进驻、分工协作,提高了巡察工作效率,增强了巡察工作的威慑力。在该县新农合资金专项巡察工作中,审计机关充分发挥审计大数据分析的优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查证,查出部分敬老院老人“组团式”住院、新农合家庭多人同日住院、医疗单位虚构检查项目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3个,挽回国有资产损失400多万元,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问责整改实施“靶向治疗”。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对纪律审查和审计监督中发现的一些倾向性问题、老大难问题,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建立联合整改工作组,进行“重点攻坚”,定期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督促、推动落实。对于存在问题又不积极落实整改的责任人,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等处理意见和建议,对严重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绝不姑息。

该县将专项巡查督察和专项审计调查有机结合,共同选择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项目或重点资金,开展以专项审计调查为先导、专项巡查督察为补充的专项整治行动,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实现惩防并举有机统一。去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联合行动,对2015-2017年3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整改落实事项,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制度,通过约谈责任人、督促会办落实、发整改督办函、电话跟踪等方式方法,61个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落实,其中55个问题已经落实整改到位,其它6个问题正在限期整改之中。(薛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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