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令,编制全镇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全镇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镇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管理地方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贯彻和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管理镇级预算内基建拨款等各项财政支出,监督各项财政的分配和使用。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负责本镇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分配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管理及全镇各种专项资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税法令,组织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税、契税的征管工作。监督执行全省统一的财政、财务开支标准、费用定额和总预算会计制度、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指导全镇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违反财政纪律的案件,负责全镇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与管理工作,审批专项控制购买的商品。参与全镇经济管理和经济体制改革,承办镇政府交办的政府采购等其他事项。
二、联系人:梁玉东
三、联系电话:0515-6996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