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人文化宫用房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重上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1 23:29 来源:盐城市射阳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工人文化宫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射发改审[2019]108号文件和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0]2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射阳县工人文化宫,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新建工人文化宫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射阳县工人文化宫

2.2项目名称:射阳县工人文化宫用房建设项目

2.3标段名称:新建工人文化宫用房工程

2.4工程地点:射阳县合德镇境内

2.5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文化中心和文体中心土建、装饰、供电、安装及其附属工程。其中文化中心为7层楼(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32.85米,建筑面积14102.31平方米,桩基础、框剪结构;文体中心为二层(局部三层)楼、建筑高度17.55米,建筑面积2867.21平方米,桩基础,框架结构。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6218.93 万元

2.7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11

2.8工期要求:60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2.9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2.10质量标准:合格

2.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1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14品牌推荐:

1)招标人推荐品牌,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11。

2)中标人在中标后确认使用品牌,品牌应当在推荐品牌中选择,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采购。

3)如中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投标,其设备的知名度、档次、性能、质量应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

投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投标的,需在招标文件约定的书面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并同意增加的,招标人将此确认的品牌作为增加的推荐品牌,并以招标文件答疑(或补充通知)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未推荐品牌的其它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要求的国标产品,且为国内市场优质品牌产品。

  2.1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101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小于3700万元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商住混合建筑、工业建筑、仓储建筑、农业建筑)业绩证明材料

说明:

1)业绩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缺其中任一,不作为本项招标工程资格条件业绩。

2)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缺少相关数据、内容(如: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额)表述的,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通过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链接网址查询。若未能体现竣工验收时间、金额 表述的,则不作为本项招标工程资格条件业绩。

3)如提供的业绩材料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1.6其他要求:

3.1.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2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8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4.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4.5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10%;

4.6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现金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4.7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8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应退还部分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4.9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按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现行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程施工人员工资。若有关农民工工资的上、下级文件及相关管理规定说法不一致时,按高标准要求执行。

五、工程款支付办法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一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

 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办法

  1)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全部建筑基础工程完成,再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全部房建工程形象进度达主体工程完成,再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形象进度达全部建筑基础工程完成(出正负零,回填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

 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审计结束后,按审计结论付至80%工程款。若审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的工程款及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并经县城建档案馆备案后,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6、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ABC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10   21 日至2020年 10   26 日;

8.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8.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00  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

9.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11   10    9    00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网上发布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射阳县工人文化宫   

人:吴满祥

   话:13901419223

   址:射阳县合德镇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金阳哈罗斯27号四楼

联系人:杨丽华

 话:0515-6968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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