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74297/2020-1680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射阳县特庸镇 发文日期 2020-10-09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印发《特庸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特发〔20209

 

 

关于印发《特庸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苏办〔201839号)、《盐城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盐办发〔201874号)和《射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射办发〔20199号),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特庸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射阳县特庸镇委员会

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

                                     2020812

特庸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一)曹平苏(镇党委书记)

1、履行本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2、将需要党委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主持召开党政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每季度不少于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4、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5、发生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陈晓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对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任镇安委会主任,领导安委会及各专委会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2、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推进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或及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办法,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每季度不少于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5、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经费,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和安监执法装备建设以及重大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培训;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

6、支持、督促镇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其他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三管三必须制度。

7、发生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路文亮(镇人大主席)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乡镇各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

3、适时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5、督促挂钩分工村(居)、分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

(四)黄国兵(镇党委副书记)

1、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统筹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和指挥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各负有安全职责的部门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对分管行业内(烟花爆竹、危化品企业、加油站等)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担任危化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领导专委会成员单位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担任镇安委办主任,主持镇安委会日常事务;督促挂钩分工村(居)、分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3、支持分管行业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督促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每月至少1次带队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5、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五)董梅(副镇长、妇联主席)

1、对分管行业内(食品安全、校园、医院等)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担任卫生健康、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领导专委会成员单位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挂钩分工村(居)、分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支持分管行业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督促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每月至少1次带队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六)尤文雯(副镇长)

1、对分管行业内(民政、敬老院、农村道路桥梁、渡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水上交通等)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担任养老机构、综合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领导专委会成员单位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挂钩分工村(居)、分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支持分管行业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督促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每月至少1次带队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七)袁松(副镇长)

1、对分管行业内(工贸企业、三产、电力、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担任工矿商贸、电力、特种设备、环境(固废危废)、商贸领域(含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领导专委会成员单位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挂钩分工村(居)、分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支持分管行业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督促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每月至少1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八)姚士忠(副镇长、特庸派出所所长)

1、对分管行业内(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等)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担任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领导专委会成员单位做好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挂钩分工村(居)、分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积极支持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每月至少1次带队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九)申小军(副镇长、镇党委统战委员、工委主任)

1、对分管行业内(农业农村、水利工程、宗教场所等)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担任宗教、农业农村和渔业、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领导专委会成员单位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挂钩分工村(居)、分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积极支持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每月至少1次带队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指导分管各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十)徐旱雨(镇党委政法委员)

1、对分管行业内(文化旅游、文宣活动等)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定期带队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挂钩分工村(居)、分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积极支持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督促指导分管各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十一)黄海(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1、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以及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督促挂钩分工村(居)、分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腐败问题、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

(十二)崇敬(镇党委组织委员)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2、督促挂钩分工村(居)、分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十三)黄岳飞(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1、对分管行业内(三产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定期带队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挂钩分工村(居)、分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积极支持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督促指导分管各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