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10/2020-1350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12-15
文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农业农村生产发展考核奖补办法》政策解读


《射阳县农业农村生产发展考核奖补办法》政策解读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一、起草背景

自2005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锁定“三农”。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又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首要任务,不断夯实农业农村建设基础,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了进一步激发社会各方投资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全面贯彻“六保”“六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策性引导资金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考核奖补办法。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做好《射阳县农业农村生产发展考核奖补办法》起草工作,我局认真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意见》中明确的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和年度重点工作、《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2020年度省以上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列出的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对2018年奖补办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完善。2018年奖补办法主要对园区建设、设施农业和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进行奖补;这次的奖补办法在继承2018年奖补办法的基础上,扩大了奖补的范围,在整合省以上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及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等进行全面奖补。主要目的一是体现奖补的全面性,二是体现奖补的公平性(以前县、省两级专项资金有重复,且标准也不完全统一)。

在文件的起草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会办,提出了文件的起草方向和总体思路,文件初稿形成后,我局组织各个条线进行了会办讨论,并征求财政局、审计局、文旅局、工信局等部门的意见,同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结合各方面的意见对奖补办法作了进一步完善。在此基础上,提请司法局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奖补办法讨论稿。

三、奖补资金来源及奖补资金测算

奖补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农业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和整合省以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2970万元(包括2019年省级以上未使用资金1045万元),共3970万元。我局对可能发生的奖补资金进行了测算,2020年农业农村生产发展考核奖补资金约5600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奖补金额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测算的,实际可能发生的奖补资金约为测算金额的70-80%,约为4000-4500万元。如奖补资金有缺口,计划在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专项资金中安排。

四、《考核奖补办法》的基本框架和内容介绍

本《考核奖补办法》有考核奖补对象、资金来源、奖补内容、其他要求等四个部分组成。核心的奖补内容包含七个类别共26条政策:

第一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发展的农业园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园区创牌等2个方面进行奖补。第二类: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对全县稻米基地、设施园艺、畜禽规模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稻田综合种养和特色种业发展等6个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进行奖补。第三类: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重点对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等2个方面进行奖补。第四类:农业新业态发展。重点对电子商务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和多种功能发展、农旅深度融合发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信息化建设、开放型农业发展等6个方面进行奖补。第五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重点对农业龙头企业创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3个方面进行奖补。第六类:农村改革创新。重点对农村产权交易、万企联万村等2个方面进行奖补。第七类:特色工作奖补。重点对争先创优、品牌建设、农品获牌、基地发展、科技创新等5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奖补。

奖补其他相关要求主要是对奖补范围、条件和标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特此说明。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