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锦程港口有限公司公用型保税仓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8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港口创业园配套附属工程已由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港口创业园配套附属工程》(射发改备[2019]178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射阳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的江苏射阳锦程港口有限公司公用型保税仓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安全管理平台(含控制端-10寸触屏集中管控主机、设备智能控制节点等)、公用型保税仓物流管理信息平台及智能化设施设备的建设、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监检(包括海关、商检等监检及其验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伴随服务,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售后及培训等相关伴随服务,以及道路、绿化、亮化、管网、外立面改造维修等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343万元。

2.3项目地点: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内。

2.4工期:60日历天,具体工期服从招标人建设需要;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管理和施工进度要求,最终确保项目整体经海关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相关设备系统与海关系统无缝对接。

2.5招标控制价:343万元。

2.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7设备免费质保期:三年(自收到设备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主要标的物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2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或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3.1.2条第(1)款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1.3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条。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其他要求:

3.2.1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3.2.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3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4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2.5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2.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2.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8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3.2.8.1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3.2.8.2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付款方式

4.1设备到货签收后5个工作日之内付合同金额的30%;

4.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之内付合同金额的50%;

4.3项目整体竣工验收1年审计结束后付至90%;

4.4 10%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4.5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6.86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账户为:开户名: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幸福大道支行,账号:1109630609100021627);

6.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合同之前),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4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转帐、电汇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6.5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7、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 公告发布:

7.1.1 发布网址:http://sheyang.yancheng.gov.cn/index.html

7.1.2 发布媒体:射阳政务网

7.1.3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8日至2020年03月23日

7.2 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7.2.1 发售时间:2020年03月18日至2020年03月23日

7.2.2 发售地点: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县万成尚景A11号楼104室)

7.2.3 联系人及电话:高翔    0515-82377098;

7.2.4 投标报名应具有: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定成册,一式两份;

7.2.5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7.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8.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政务网上发布。

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答疑澄清”形式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中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射阳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周敏

联系电话:0515-822015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

联 系 人:高翔

联系电话:0515-8237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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