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10C/2020-0985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4-03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9〕97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盐政发〔2020〕14号)精神,切实全面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结合射阳县情实际,制定出台《射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二、目的和意义

       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盐城中部率先崛起目标定位,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1、普查对象。这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2、普查内容。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3、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四、普查的基本要求

       1、坚持依法普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规范普查行为。

       2、聚焦质量控制。实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实行全流程质量控制,使我县普查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项活动、各种行为都有章可循,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3、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实时上报普查数据。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射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镇区、驻射单位和村、社区要相应建立普查工作机构。

       2、强化部门协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好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计系统上下级之间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全力以赴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3、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县、镇两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培训,确保“两员”胜任普查工作。

       4、落实普查经费。普查所需经费由县、镇(区)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5、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县、镇两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引导普查对象自觉配合普查登记,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部分是射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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