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应对新冠疫情冲击重大考验之年。统筹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和“三农”重点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补上高水平全面小康“三农”发展短板,打牢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根据中央及省市县农村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方针,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党建引领兴产业,凝心聚力强动能,对标对表补短板,防疫发展两手抓,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出更加坚实步伐。
二、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1、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进一步夯实“两不愁三保障”、“一全员四托底”和脱贫致富工程成果,逐村逐户分类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精准销号整改。(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社会事业局、区村建办、区人力资源科、各村居)
2、稳定脱贫攻坚政策。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坚持方向不变、举措不减、保障不断,持续开展结对帮扶,继续落实“三项”保障政策。对已脱贫低收入人口,保持产业就业、扶贫小额信贷、“四个托底”政策的稳定。继续落实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电商扶贫、就业扶贫等措施,努力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对特殊困难群体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社会事业局、区村建办、区人力资源科、各村居)
3、持续深化产业就业扶贫。注重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带动脱贫攻坚,培育壮大辣椒优势特色产业,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免费辣椒苗,实施订单式种植,提升产业扶贫层次。科学布局区村创业点,结合“飞地”发展模式,带动经济薄弱村在项目园区、农业示范园区集中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优先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保证低收入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充分利用农业培训基地,统筹推进、扎实开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培训,不断提升低收入农户劳动技能。(责任单位:区扶贫办、人力资源科、各村居)
4、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阳光扶贫”监管,强化对脱贫绩效、帮扶责任和资金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十三五”期间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全面进行“回头看”,健全扶贫资产运营机制和监管制度,促进持续发挥扶贫效益。(责任单位:区纪检办、区扶贫办、相关村居)
5、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开发式扶贫,学习先进地区典型做法,做到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与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相促进、与保障性扶贫相结合。研究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贫困监测预警、有效防止返贫、政策兜底保障与动态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试点试验,着力解决支出型贫困难题,有效促进共同富裕。(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社会事业局、区村建办、区人力资源科、各村居)
(二)加快补上“三农”短板
6、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因户制宜,全力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确保农房应改尽改。持续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多渠道增加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低收入群众就业,实现“家门口”就业。全年确保改善农户910户。
7、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疫情防控,以“四清一治一改一提升”为重点,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行动,扎实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健全完善“五有”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继续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深化农村“厕所革命”,普及农村无害化户厕,年内新改造7座农村公厕,强化乡村旅游厕所管理。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户厕改造有效衔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治理完成11个村庄生活污水,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达60%。推进高质量发展美丽宜居乡村达标建设,打造市级特色田园乡村1个,新增美丽宜居村庄3个,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有效改善。
8、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着力抓好“河长制”、“三乱”整治,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建设生态示范河道2条。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完成规模养殖场治理。巩固规模养殖场、“一虾两鱼”养殖场整治成果,加快池塘生态化改造。加快建成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体系。扎实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及病虫害统防统治,实现农药零增长和化肥减量5%的目标。
9、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达标率达95%,年内建成4个农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三)持续促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
10、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严格落实生猪生产责任,优化生猪养殖区域布局,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落实用地、奖补、金融等政策,促进新扩建规模猪场尽快投产,全年生猪存栏2.8万头、出栏1.5万头。支持家禽、牛羊等生产,推进养殖场规范建设和升级改造。发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推广特种优质水产品种。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产销对接、银企对接,发展冷链物流、快递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确保主要农产品供给充足。推广水稻优新品种种植,建设优质稻米基地,加大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治,确保粮食产能稳定、品质安全。
11、调整优化农业结构。重点建设苗木、辣椒等特色产业种植基地,持续推进高效设施农业扩面提质,新增设施农(渔)业500亩、稻田综合种养2500亩。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
12、扎实推动农业园区建设。按照“五有五高”要求,重点建设产业特色明显、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大蒜农业园区。园区内有主导产业,并要持续拓展园区规模、提升产业层次,制定并完善园区主导产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强化项目招引,确保重点跟踪的农业招商项目,早落地、早见效,园区确保年内新上特色农业项目2个以上。推动园区管理模式创新,建立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建设园区的积极性。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实验展示基地建设,年内展示新品种、新技术不低于10种,良种覆盖率达100%。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等级创建,集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科技人才等要素资源,不断提升重点园区的综合实力。
13、升级农业装备水平。用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巩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成果,推广高速乘坐式插秧机等新型高效植保机械,示范推广以大棚作业机械为主的特经作物机械化装备,全面提高现代农机装备水平。
14、深化农业产业融合。加大农业招商和项目推进力度,促进农业“接二连三”,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行动,引导和推动重点龙头企业技改扩能,全年新招引规模龙头企业?个,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家。推进科研院所与企业深度交流合作,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提升农业科技贡献率。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推广电商、直供直销等新型经营方式。发展农机合作社、农资超市等农业生产服务组织,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15、推进农业接轨上海。大力实施农业品牌“走出去”战略,聚焦上海市场,深度接轨上海,积极参加上海农产品交易会,扩大我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在上海地区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16、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农民收入新增万元工程,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全面落实财税金融、援企稳岗等支持政策,最大程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农民工常住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制度,稳定劳动力转移规模。加强企业和农民工的对接,着力解决农民工就业难题。加强农民创业扶持引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降低担保门槛,鼓励有能力和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处于初创期或成功创业的农民工落实场租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成功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7、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分类指导和典型示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发展动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示范土地股份合作社1个,新发展家庭农场4个,示范家庭农场率达15%。促进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相互融合,实现共享发展。强化科技兴农,加大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农技推广等项目,开展“订单式”培训,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技术推广机制,培育一批在“家门口”上班的职业农民、就近就业的产业工人,年内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和科技带头人100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0人。
(四)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
18、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传递到基层“神经末梢”。强化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依法依规推进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达70%,党群服务中心全面达标。深入实施“党支部示范建设年”活动。强化党组织对村居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
19、提升乡村治理服务效能。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修订村规民约,实现村居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强化法制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持续深化“363”社会治理模式,深入推进“无访无诉镇村”创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网格规范率达90%,群众安全感达95%。
三、有效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20、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省实施办法,坚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三农”工作更加突出位置,稳定实施农村基本政策。强化村(居)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研究编制“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大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21、优先保障“三农”投入。保持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保证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任务要求相适应。发挥涉农财政引导资金作用,加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力度,建立健全上级扶持、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机制。统筹整合各类涉农专项资金,集中用于补齐产业发展短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领域。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奖补办法,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园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加大涉农企业贷款担保、资金过桥服务力度,帮助涉农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合理设置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农业贷款期限。
22、纵深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土地纠纷仲裁体系和队伍建设。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村(居)完善财务、资产、股权等各项运行管理制度,6月底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和股权证书发放工作。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稳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基本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90%以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产权交易,切实维护村集体和群众资产权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路径模式。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农业水价等领域改革,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3、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江苏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加大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加大重点工作督查指导。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激励机制,及时对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加强宣传与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三农”发展的浓烈氛围。
中共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