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党组严格新增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根据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以下简称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pdf

财政部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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