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10C/2020-1230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8-13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射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我县应对气象灾害专项预案,第一稿由县政府办于2006年9月印发,是我县最早发布的系列应急预案之一;2016年5月县政府办印发《预案》第一次修订稿(射政办发〔2016〕26号);因2016年6月23日发生特大龙卷灾害,江苏省为强化龙卷、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应对需要,对省、市、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均进行了修订,县政府办于2018年8月印发《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射政办发〔2018〕41号)。

2018年,县政府办下发关于做好全县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射政传发〔2018〕109号),再次启动全县各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今年按照射阳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各类预案修编及报送工作的通知》(射防指办电传〔2020〕3号)要求,根据目前机构改革、各部门职能发生变化的情况,结合江苏省、盐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射阳实际,射阳气象局组织编制了《射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版)。

二、起草过程

本次《预案》修订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初稿编制。由于《预案》已经过多次修订,内容相对成熟,因此编制工作主要由气象局组织实施。初稿主要参照江苏省、盐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结合射阳地方地理条件、气候特征进行编制,形成了《射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二是征求意见。在《预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气象局于2020年5月8日通过商密网征求了各镇、区和防汛抗旱成员单位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了防汛指挥部反馈意见,我们根据意见进行了修改。其他未收到意见。三是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气象局2020年5月30日邀请3位专家对《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专家论证,形成了专家论证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6月10日气象局将《预案》递交县司法局,6月16日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四是射阳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2020年7月28日,射阳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针对《预案》进行了专题会办,再次征求修改意见。根据会议意见,气象局再次进行了修改,形成《预案》最终修订稿。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九章,三十六条。主要从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和其他等方面作了明确。

(一)关于应急预案适用范围。《预案》适用于影响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其中,台风灾害、干旱灾害和霾灾害分别按《射阳县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射阳县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和《射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处置;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环境污染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爆炸或泄漏事故等,按其他有关应急预案处置。

对适用范围的明确,避免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或事件应急响应的多头指挥。

(二)关于应急指挥组织体系。当县境内发生或即将发生大范围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时,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指挥长由县长担任,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

县指挥部下设县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气象局,由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提出启动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建议;根据县指挥部授权起草发布相关气象灾害防御的文稿和宣传信息,负责、协助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指导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负责县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关于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根据突发气象灾害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预警级别,Ⅰ级为最高级别。

明确气象灾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预警应急响应由指挥长或者授权副指挥长签发;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预警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或者授权县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主任签发。

(四)关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明确了信息报告、先期预防处置、应急响应启动、分级响应、现场处置、社会动员、信息公布、应急响应变更与终止的处置流程。

明确当启动Ⅲ级以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时,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相关的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防灾巡查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五)关于分灾种应急响应。《预案》明确了启动不同级别的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霜冻、冰冻、大雾、霾等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标准和判定依据,明确了启动应急响应状态时,各相关部门的措施指南,为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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