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53R/2020-1231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射阳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0-09-12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射阳县中队晾衣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射阳县中队晾衣维修项目对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有施工能力的单位报名参加竞标。

    一、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射阳县中队。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射阳县中队晾衣房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射阳县武警中队营区。

    3、工程内容:制作安装5+5钢化夹胶玻璃雨篷240m2,所需材料:50*50*1.5不锈钢方管384m、一爪不锈钢挂件10套、二爪不锈钢挂件40套、三爪不锈钢挂件8套、四爪不锈钢挂件97套,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及时清理清运,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4、最高限价:132000万元(含各种规费、税金、安全措施、脚手架租用、垃圾清理、保洁等一切费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资金来源:武警中队自筹资金。

    7、工期:20日历天。开标后,中标单位如在三天内无能力施工,招标单位有权终止该标,并重新组织招标或挑选有能力按中标价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履约保证金不退。

    8、质量要求:合格。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和要求:

    1、参加投标的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不锈钢制作类营业执照。

    2、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投标单位及个人在以前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本工程招标人拒绝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投标人)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办法: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做出决算书,由局审计室安排审计。在审核工程结算清单时,如审核价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结算,低于合同价按审核价结算。

工程付款办法:7:2:1模式: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付审计价的70%,满一年后付20%,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支取工程款时必须用正式发票。

    五、投标、履约保证金

   (1)投标、履约保证金数额:1万元。

   (2)投标、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开标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当日内提交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不计利息)。

六、 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报名时必须带全各种证件原件、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供监督部门对资格进行认定。

2、投标报价需认真填写项目的单价、总价(不能出现任何涂改)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的投标报价必须密封,封袋上需填写好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投标,如果是受人委托投标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踏勘现场,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及对工程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一旦参加投标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承担一切民事行为的法律责任。招标单位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现场踏勘联系人:王玉立  联系电话:15295310792

5、预(决)算是工程承包的重要依据,因此,中标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否决和附加条件。 

6、未尽事宜通过中标者与武警中队共同协商。

七、报名及投标须知: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明标暗投,投标总价的最低价为中标价和中标单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2日至2020年9月16日17时。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射阳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3、开标时间:2020年9月17日下午3时30分(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射阳县公安局10楼会议室(县城解放西路110号)

  

    联系人:刘元富        联系电话:18851558877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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