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驻射农盐场,县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射阳县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射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射阳县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气温降低,病原体在低温环境下存活时间较长,春节临近,人群更多在室内活动,易发生人员聚集,增加了相关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常见的冬春季传染病如流行性感冒、肺结核、麻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也进入高发期,易造成多种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为做好我县冬春季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商场、超市
1、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指令和工作要求。
2、入口需测体温、查验苏康码、通信行程卡。
3、从业人员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
4、加强公共区域通气换气和清洁消毒。
5、提倡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等方式,减少人员接触。
6、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二、餐饮场所
1、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指令和工作要求。
2、入口需测体温、查验苏康码、通信行程卡。
3、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4、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5、不购进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原料,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必须戴手套,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6、落实餐饮单位在员工卫生管理、原料采购和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顾客服务等方面的防控责任。
7、常备防疫用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
三、公园、广场、旅游景点
1、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指令和工作要求。
2、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消毒和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配备适当的洗手设施,摆放洗手液和免洗手消毒液,保证进入人员及时进行手卫生。
4、旅游景区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查验,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
5、落实限流措施,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接纳游客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6、在景区出入口、重要景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配专人加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7、有效控制瞬时人流量,并设置一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防止人员过于密集。
8、提醒进出人员使用公共健身器材或接触公共区域的物体表面时,佩戴手套或接触后做好手部消毒。
9、提醒儿童应在监护人陪同下外出活动,监护人应确保儿童个人卫生,尽量不使用公用玩具和设施,或在使用后对手进行清洁消毒;督促儿童在游玩过程中,不用手触碰口、眼、鼻。
四、文化娱乐、体育场所
1、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指令和工作要求。
2、密闭文化娱乐场所入口需测体温、查验苏康码、通信行程卡,严格做好通风和消毒。
3、严控各类灯会、庙会(农村集市)、室外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不举办各类室内体育赛事、演唱会、线下展销促销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4、剧院等演出场所、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浴室、澡堂等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
5、人员密集的室内演出活动和文化场所除演出人员外应佩戴口罩;人员密集的室内体育活动和场所除运动人员外应佩戴口罩。
6、各类室内外体育场馆运营要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和措施。
五、交通站场、交通工具
1、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指令和工作要求。
2、做好进站、候车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
3、出、入口需测体温、查验苏康码、通信行程卡。
4、所有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设立巡查监督岗,由专人负责检查、提醒场站内所有人员落实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
5、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超员率。
6、有效控制瞬时人流量,并设置一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防止人员过于密集。
7、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实行实名购票、对号入座。
8、每日两次对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落实健康监测制度。
9、节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走动和聚集。
六、宾馆、旅馆
1、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指令和工作要求。
2、入口需测体温、查验苏康码、通信行程卡。
3、从业人员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
4、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场所内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5、有效控制瞬时人流量,并设置一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防止人员过于密集。
七、水产品、冷冻食品、农副产品仓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1、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指令和工作要求。
2、室内农贸市场入口需测体温、查验苏康码、通信行程卡。
3、市场从业人员要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
4、完善公厕和垃圾收集、洗手等卫生设施,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
5、冷库要设立进口货物独立固定存放区域,减少运输线路重叠,避免交叉污染;查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
6、落实经营者日常保洁制度。
八、学校
1、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指令和工作要求。
2、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管理机制。
4、入口需测体温、查验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佩戴口罩。
5、做好食堂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保持良好就餐秩序,落实“一米线”、同向隔座就餐。
6、完善校园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7、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寒假期间,不安排返校活动。
8、师生员工在寒假期间一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异常情况,立即就医并报告所在班级辅导员或学校联系人,并追踪其诊疗情况。
9、返校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4天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
10、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校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11、培训机构落实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在寒假期间不举办培训活动。
12、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建立“点对点”协作机制,协同开展应急演练。
九、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及监管场所
1、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指令和工作要求。
2、节日期间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妥善处理群众接老人回家过节等情况。
3、入口需测体温、查验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佩戴口罩。
4、规范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做好食品采购加工、疾病预防治疗等日常防范工作。
5、根据不同服务群体特点,健全完善内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6、在做好场所封闭管理、人员核酸检测、收押过渡隔离的基础上,优化封闭管理和人员进出管理等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齐抓并重。
十、医疗机构
1、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的文件、指令和工作要求。
2、在医院入口对所有进入人员测体温、查验苏康码、通信行程卡。
3、院内全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和院感防控各项要求。
4、非必要不探视、不陪护,如确需探视陪护,相关人员要做好防护,探视陪护人员及住院病人要进行核酸检测。
5、严格“一人一医一诊室”,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6、定点医院要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新冠肺炎患者和非新冠肺炎患者不得共用医疗区域和设备,人流、物流、空气流严格管控、物理隔离,严防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7、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要求。
8、有序组织一线医务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十一、会议
1、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
2、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对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单场50人以上),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会议主办方应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落实会议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3、会议组织方应足额配备体温检测器材,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4、组织参会人员做好会前14日内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者,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会。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参会人员,携带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在入口处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核验,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
6、会议室应有足够空间,规范使用空调并保持通风。
7、所有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后除身份识别时、进餐时可不佩戴口罩,其余时间和场合均应佩戴口罩。
8、参会人员隔座就坐,间隔1米以上。
9、餐饮服务商必须做好服务人员的卫生防护,设立专用就餐区,加强就餐区卫生管理,定时做好防疫消毒工作,参会人员间隔安全距离取餐用餐。
十二、个人及家庭
1、坚持戴口罩、勤洗手、防聚集,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倡导公筷制、分餐制。
2、随身携帶、科学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3、提醒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就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4、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个人及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机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严格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措施。
5、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拜年。
6、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
7、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
8、不邀约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回人员聚会聚餐,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家庭聚会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
9、注意清洁卫生和室内开窗通风,适量储备口罩、消毒液等必要防疫物资。
10、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