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长荡镇中河等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13:26 来源:盐城市射阳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射阳县长荡镇中河等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并按照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

1.2项目名称:射阳县长荡镇中河等村土地整治项目。

1.3项目工程地点:射阳县长荡镇中河村、长荡居委会、陈林村、六合村和三中村境内。

1.4招标项目工程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1.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774.15万元。

1.6资金来源:招标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2月。

1.9工期要求:80天。

1.10质量标准:合格。

1.11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的类似土地整理工程施工业绩。

说明:业绩凭施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须是省级国土部门验收)原件确认。缺其中任一不作为本项招标工程资格条件业绩。

2.4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投标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8)投标人已出具本项目(施工类)的诚信履约承诺书。

2.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须符合《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基【201617号)。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付款办法:

3.1招标人、中标人、监理机构共同确认施工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达中标价的50%时,付中标价的15%工程款(其中:中标价的10%汇入中标人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管账户;中标价的5%汇入中标人开设的银行基本户)。

3.2招标人、中标人、监理机构共同确认招标范围内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工程量已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15%工程款(其中:中标价的10%汇入中标人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管账户;中标价的5%汇入中标人开设的银行基本户)。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021年年底,付至中标价的50%工程款(包括:已汇入及剩余应汇入中标人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管账户的农民工工资;汇入中标人开设的银行基本户的工程进度款)。

3.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中标人完成第一年工程缺陷责任期与工程质保期相关工作,并于2022年年底,付至政府审计审定价的80%工程款(含以前已支付。若政府审计工作暂未完成,2022年年底,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

3.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中标人完成两年工程缺陷责任期与工程质保期相关工作,2023年年底,按政府审计审定价结清剩余工程款项。

说明:中标人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至农民工个人账户,并接受招标人、工程监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若因中标人未按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35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公告发布:

1)发布网址

2)发布媒体:射阳政务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发布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9日

7.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9日

2)发售网址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7.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元。(潜在投标人网上免费浏览,下载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如不支付相关文件费用,系统自动视为报名无效)

7.4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5关于运行网上报名和投标保证金缴退系统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进行注册报名。

软件公司联系人:张工    电话:159 9519 9600  4009980000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

 址:射阳县长荡镇集镇

联系人:伏树祥

联系电话:133 9068 6892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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