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桥镇“五个明确”强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发布日期:2021-11-16 09:27 来源:射阳县兴桥镇党政办公室作者:施天宇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兴桥镇围绕“五个明确”强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一是明确管护范围。将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全部纳入管理范围,逐项建好台账。

  二是明确管理权属。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将辖区内各项产权明晰的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移交到村,部门负责日常技术指导,村委会负责日常管护,建立“村有、村管、村使用”的管护责任体系。明确管护清单,切实做到物有人管、事有人办、责有人担。

  三是明确管护标准。结合行业规定和管护实践,针对辖区内不同项目分别制定不同管护标准,写进管护合同,严格考核兑现。

  四是明确资金来源。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采取“六个一点”的办法,即“向上级财政争取一点、镇级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经济支付一点、购买保险理赔一点、向服务对象收取一点、投工投劳折算一点”,整合各方面资金,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管护的投入力度,确保正常运行。

  五是明确考核机制。镇纪委、镇党政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村居管护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理,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措施浮于表面的村居在年终考核中挂钩,从而不断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杜绝“只建不管、只建不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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