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
为进一步掌握全县集成电路装备及零部件企业有关情况,请各镇(区)组织填写《集成电路装备及零部件企业情况表》(附件)相关信息,列入统计范围的装备及零部件企业需符合以下2项条件:
(1)年度用于集成电路装备或零部件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2)年度集成电路装备或零部件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请各镇(区)于11 月22日(下周一)下班前将相关表格电子版报送至县工信局邮箱,若没有符合相关条件企业的,请填无进行反馈。
联系人:高冰,联系方式:82309910,邮箱:sygxj718@163.com。
附件:集成电路装备及零部件企业情况表
射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