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10/2021-14038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射阳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1-16
文号 射政办发 〔2021〕41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射阳县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现将《射阳县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年16日


                                                                                              射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

                                                                                                                   工  作  方  案

 

为有序推进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根据省卫健委等6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卫基层〔2021〕2号)和《射阳县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射政办发〔2020〕43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年度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年11月底前,县人民医院与通洋中心卫生院,县中医院与耦耕卫生院,临海中心卫生院与千秋镇卫生院,分别组建成县域医共体。2021年12月底前,在总结县域医共体试点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县人民医院与兴桥镇卫生院、陈洋卫生院,县中医院与合兴卫生院、黄沙港镇卫生院,盘湾中心卫生院与洋马中心卫生院、特庸镇卫生院、长荡镇卫生院,海河中心卫生院与阜余卫生院、新坍镇卫生院,合德镇卫生院与海通镇卫生院分别建成县域医共体,实现全县县域医共体全覆盖。

县人民医院与县中医院医共体、盘湾中心卫生院医共体、临海中心卫生院医共体、海河中心卫生院医共体及合德镇卫生院医共体,建立以技术合作为纽带的医疗联合体,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促进分工协作,合理利用资源,方便群众就医。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三人民医院以及社会办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医共体网格管理。

以县域整体为单位,按照2019年基数,基层就诊率和住院人次占比逐年提升,参保居民县外就诊比例逐年下降。到2022年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县域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到65%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成立县域医共体管委会。成立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机构编制、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医保、卫健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绩效考核和监管等重大事项;明确政府办医责任清单和外部治理综合监管清单;协调并推进人事管理、薪酬分配、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落实。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医共体工作进展报告,协调解决医共体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医共体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执行管委会各项决策和处理日常事务。

(二)建立县域医共体治理机制。县域医共体管委会负责制定县域医共体章程,规定牵头医院与其它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各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县域医共体成立理事会,负责医共体管理,各成员单位代表组成理事会,理事长由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制约的医共体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并实行实体化运作。细化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明确医共体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成员单位内部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成立监事会,负责对县域内各医共体执行理事会决议、管理层履职、财务资产运营等情况实施监督,监事会人员组成由医共体管委会确定,监事长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统一管理医共体内部资源。牵头医院设置公共卫生、财务、人力资源、信息和后勤等管理中心,实行医共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人事人才、信息服务统一管理,统筹医共体内部基础建设、物资采购和设备购置。牵头医院组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县域医共体内医疗质量控制,执行统一的医疗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提升区域内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加强县域医共体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实现医共体内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在医共体内推进长期处方、延伸处方,统一药品清单(具体到通用名、剂型、规格),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平台,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一体化配送支付、同质化药学服务、院内制剂调剂使用。

(四)互通共享医疗卫生信息。加强县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依托平台推进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升级改造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信息系统,支持医疗与预防业务融合,加强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的技术支持。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纽带,推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检验“五大”中心覆盖到所有乡镇卫生院,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诊疗与公卫服务信息互通和及时归档,为患者在不同机构的诊疗、康复和健康管理服务提供信息支持,推进健康档案的务实应用,完善居民综合健康管理和连续服务。加强平台集成的信息利用,为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目标责任管理、运行质态分析和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撑。

(五)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强化政府投入责任,根据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结合医共体成员单位建设发展需要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医共体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统筹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统筹用好县域内医疗卫生领域编制资源,医共体内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人员编制或人员控制数额由医共体统筹使用。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县管乡用”制度,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制定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岗位设置标准。县域医共体内部人员实行统一招聘、培训和考核管理。探索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科学核定编制备案制人员总额,编制备案制人员与编制人员统一招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七)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形成医疗卫生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县级医院下沉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务人员,派出单位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应向派出人员倾斜,其收入水平应当高于派出单位同类人员。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以及省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探索实施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制。 

(八)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由县域医共体独立法人(或各成员单位集体)与县医保中心签订医保资金总额付费协议,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各医共体内部额度可以相互调剂。形成内部激励机制,调动县域医共体积极性。加强县外就医管理,完善县外转诊、异地安置审核制度。强化门诊慢性病管理,建立门诊慢病动态审核。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行总额控制下以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好医保政策引导作用,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引导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加强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建立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加强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医疗费用结算挂钩。卫健部门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的控费管理,医保部门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查处力度,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推动。县政府承担推进医共体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将医共体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完善医共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实施项目化管理,推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责任。县机构编制、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医保、卫健等部门要全力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创新推动财政投入、人事编制、薪酬分配和医保支付等方面的改革,大力破除制约医共体建设发展的制度壁垒和政策障碍,为医共体实现人、财、物统筹管理提供政策支撑,引导医共体内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保障医共体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医共体运行机制情况、分工协作情况、区域资源共享和下沉情况、发挥技术辐射作用情况、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可持续发展情况,以及公共卫生和居民健康改善情况、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考核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单位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紧密挂钩。根据各医共体建设、运行和考核情况,对医共体组成单位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1.射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2.射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计划及任务分解表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1:

射阳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

成  员  名  单

 

主  任:王  宁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主任:崔晓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凌晓东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吴海燕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林  县政府办副主任

顾乃银  县委编办主任

李亚钧  县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

李  炜  县人社局局长

王国庆  县卫健委主任

魏  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唐  菱  县医保局局长

宋艮高  县卫健委副主任

县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负责执行管委会各项决策和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王国庆兼任,宋艮高任副主任。


附件2:

射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计划及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项目内容

推进计划

责任
单位

2021年11月

2021年12月

2022年及长期

组建医共体

分别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区域中心等二级医院为龙头单位,与相应卫生院组建成医共体。按照医共体建设规范、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要求,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管理共同体。

完成建设试点,县人民医院与通洋中心卫生院、县中医院与耦耕卫生院、临海中心卫生院与千秋卫生院组建医共体试点。

全面推进,全县组建6个县域医共体,12月底实现全县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
1.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通洋中心卫生院、兴桥镇卫生院、陈洋卫生院;
2.县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耦耕卫生院、合兴卫生院、黄沙港镇卫生院;
3.临海中心卫生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千秋镇卫生院;

4.盘湾中心卫生院医共体成员单位:洋马中心卫生院、特庸镇卫生院、长荡镇卫生院;
5.海河中心卫生院医共体成员单位:阜余卫生院、新坍镇卫生院;
6.合德镇卫生院医共体成员单位:海通镇卫生院

根据各医共体建设、运行和考核情况,对医共体组成单位实行动态调整。 

医管委
卫健委

设立县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

在县卫健委设立县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简称医管办),统筹全县医共体规划建设、项目实施、绩效考核和监管等事项;负责协调并推进人事管理、薪酬分配、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落实。

上旬,根据医共体建设的“八个统一”要求,各医共体分别选派1名专业人员(不同领域),到县医管办集中办公。中旬,完成制定医共体章程、实施细则及各项制度。下旬,召开全县医供体成立大会。

细化完善各类工作方案、制度,监督各医共体组建和各成员单位人、财、物整合,根据国家、省卫健委要求,开展医共体各类运行数据监测。

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医共体运行指标监测,及时调整医共体建设方案、制度及细则等。

医管委
医管办

建立县域医共体治理机制

县域医共体成立理事会,负责医共体管理,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制约的医共体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细化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明确医共体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成员单位内部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成立县域医共体监事会,负责对县域内各医共体执行理事会决议、管理层履职、财务资产运营等情况实施监督。

中旬,各医共体分别成立理事会,县成立县域医共体监事会。
下旬,各医共体分别制定出台内部运行管理清单,明确医共体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成员单位内部收入分配等。

各医共体理事会召开医共体运行分析会,及时解决医共体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医共体监事会召开医共体总结会,听取县医管办、各医共体执行理事会决议、管理层履职、财务资产运营情况汇报。

常态化开展工作。

卫健委
医管办

统一管理医共体内部资源

各医共体牵头医院设置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医保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药事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疗服务管理中心,成员由各医共体组成单位相关人员构成,构建人财物统筹管理,防治一体化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中旬,制定出台《射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临海中心卫生院医共体成立“八大中心”。下旬,盘湾中心卫生院、海河中心卫生院、合德镇卫生院医共体成立“八大中心”。开展人员、财务、后勤、药事、信息、公卫、医疗服务等管理。

根据《射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各中心开展实质化运行。

各管理中心工作常态化运行。

医管办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由县域医共体独立法人(或各成员单位集体)与县医保中心签订医保资金总额付费协议,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各医共体内部额度可以相互调剂。加强县外就医管理,完善县外转诊、异地安置审核制度。强化门诊慢性病管理,建立门诊慢病动态审核。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行总额控制下以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好医保政策引导作用,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引导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加强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建立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加强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医疗费用结算挂钩。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的控费管理,医保部门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查处力度,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起草《基本医疗保险县域医疗体按人头总额预付管理办法》。

1.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县域医疗体按人头总额预付管理办法》;
2.完善县外就医、门诊慢病、大病保险等管理制度;
3.开展全县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
4.开展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DRG执行情况分析;
5.开展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情况分析。

1.每年初,县域医共体独立法人(或各成员单位集体)与县医保中心签订医保资金总额付费协议。
2.各医共体根据各成员单位实际统筹分配医保定额,并开展监督检查;
3.县级公立医院每周组织专家下基层开设专家门诊,开展手术、查房和带教工作;
4.全面开展医疗机构控费管理,严格控制次均住院费用。
5.严厉打击医保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

医保局
卫健委
各医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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