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惠民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久易分公司、射阳县海洋种业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射阳县合德镇钟大农资经营部经营劣质农药案。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射农(农药)罚〔2021〕404号 | 射阳县惠民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久易分公司经营假农药案
| 射阳县惠民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久易分公司 | 91320924MA1QFCR761 | 周进 | 当事人经营的“标称瑞隆化工(宿州)有限生产的35%丁硫克百威种子处理干粉剂”农药,经生产厂家确认,不是该单位生产的产品,当事人经营假农药。 | 1、没收违法所得2200元; 2、罚款5000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工行射阳城中支行(帐号:1109630209000022406)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7日 | |
2 | 射农(农药)立〔2021〕405号 | 射阳县海洋种业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 | 射阳县海洋种业有限公司 | 91320924MA1N40K683 | 侯海洋 | 当事人经营的标称山东东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草甘膦(41%异丙胺盐)农药,经生产厂家确认,冒用他人(山东东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登记证生产假农药。
| 1、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 2、罚款5000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工行射阳城中支行(帐号:1109630209000022406)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5日 | |
3 | 射农(农药)立〔2021〕408号 | 射阳县合德镇钟大农资经营部经营劣质农药案
| 射阳县合德镇钟大农资经营部(经营者:钟崇贵) | 92320924MA1WDULM41 | / | 当事人经营的标称山东百士威作物保护有限公司生产20%敌草快农药,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检验检测项目:敌草快二溴化物质量分数,%;技术要求,20.0±1.2;检验检测结果21.7;单项评价,不合格。”,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 | 1、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2、罚款2000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工行射阳城中支行(帐号:1109630209000022406)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