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新建放射及核医学辐射防护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发布日期:2021-04-07 17:47 来源:盐城市射阳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根据项目建设与医疗需求,拟购置一批放射诊疗设备。为做好辐射防护工作,降低辐射卫生风险,保护公众与医护人员身体健康,实现辐射防护最优化,招标人拟实施新城区人民医院放射及核医学辐射防护工程。至目前,招标人已完成该项辐射防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批、项目平面方案设计、招标项目任务书及相关技术工作。根据项目特点与苏建招办[2018]3号文件精神,招标人经研究决定,拟在已具备的相关技术条件基础上,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实施工程总承包发包,并择优确定该项防辐射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射阳县人民医院。

1.2项目名称: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新建放射及核医学辐射防护工程项目。

1.3标段名称: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新建放射及核医学辐射防护工程总承包项目。

1.4项目地址:射阳县幸福大道南侧、东临千鹤湖公园。

1.5放射诊疗项目规模:包括医用加速器 2台、后装机 1台、CT模拟定位机 1台、X线模拟定位机 1台、CT 4台、DR 6台、乳腺钼靶机 1台、ERCP 1台、口腔全景机2台、骨密度仪 1台、数字胃肠机1台、碎石机 2台、PET/CT 1台和SPECT/CT 1台、数字牙片机1台、核磁共振3台共计29台设备。

1.6招标防辐射项目范围:项目工程设计、项目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设备调试与试运行、竣工验收等。

1.7招标项目内容、标准:

1)设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设计、室内装修设计、辐射监测设备点位、配套防护设备设计(含衰变池)等。

2)采购:机房放射防护和装饰装潢所需相关材料、核医学科真空排水及监测系统、辐射防护设备、辐射监测系统、电磁屏蔽防护相关材料、医用家具等。

3)施工: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完成设备机房防护及装饰装潢、真空排水及监测系统安装、辐射防护设备安装、辐射监测系统调试、医用家具安装等。

4)相关服务:辐射专项环评文件修改、放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指导、售后服务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任务书”。

说明: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与标准应结合项目可研、平面方案图、“招标项目任务书”、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理解。

1.8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740万元【投标报价中:包含有设计费20万元;风险金50万元】。

1.9工期要求:

1)总工期要求:35 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

其中:设计计划工期为10日历天;

施工工期:25 日历天。

2)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5月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5月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6月12日。

3)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节点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1.10资金来源:招标人多渠道筹集。

1.11标段划分:上述招标项目范围、内容为一个标段。

1.12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1.13工程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所有设计须满足项目实施需求,须获得招标人批准同意,各类评价报告(如果有)、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如果须要),施工图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并能有效指导设备采购与工程施工。

2)采购(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如品牌、技术规格等)。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质保工作: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须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及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关服务能力。

2.1.1资质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等级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等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等级。

2)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

1)若不同时具有上述(1)条、(2)条条件,可由具有(1)条或(2)条条件的与另一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若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明确联合体双方(招投标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各自责任、权利、义务。

3)由联合体牵头方办理投标报名、领取(或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或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领取中标通知书、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担保、办理农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支取手续。

4)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不符合上述条件与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2.1.5项目总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是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是联合体任一方正式员工】,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1.6其他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总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4)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设计与施工时按有关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34万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47-2021414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4279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标法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定标办法

8.1将投标人一阶段评审得分与二阶段评审得分汇总,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总得分相同,一阶段得分高者排序靠前;若一阶段得分也相同时,报价得分高者排序靠前。

8.2确定总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8.3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9、经济补偿

招标人将给未中标人5000元经济补偿。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人民医院         

 址:射阳县发鸿街东侧

联系人:陶李

联系电话:189 2186 8936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 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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