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新闻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初审初核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初审初核上报相关事宜,公证机构设立许可初审和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初审工作。办公电话:0515-69686180。

(二)法治宣传科。指导、协调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区)、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电话:0515-69686192。

(三)依法治县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并承担相关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参与起草综合性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射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制定落实法治射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指导基层法治建设,推动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办公电话:0515-69686148。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指导科)。

负责制定全县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制定全县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建设工作规划,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负责制定全县人民调解和基层基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承担全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指导社会矛盾、医患纠纷调处工作;联系指导县人民调解协会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选任、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办公电话:0515-69686181。

(五)律师管理科。指导和管理全县律师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协助查处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办公电话:0515-69689068。

(六)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制定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12348”热线法律咨询接听、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有关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承办全县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全县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办公电话:0515-69689009。

(七)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本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办公电话:0515-69689055。

(八)法制科。承办各镇(区)政府以及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拟由县政府批准的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镇(区)政府和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组织、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指导各镇(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政府所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县、镇(区)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及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协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

拟定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开展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复议人员培训和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县政府涉诉法律事务;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电话:0515-69689081。

保留政治处。归口管理人事教育科。

(九)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定本系统干警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参与指导本系统法律职业教育工作;承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办公电话:0515-69689076。

基层司法所。共设立15个基层司法所,均为正股级建制,县司法局和镇(区)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主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责。


局办公室:0515-869686123

局传真号码:0515-69686148

机关地址:盐城市射阳县鹤都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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