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我县职业病防治规划的背景和意义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江苏省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苏卫办职健〔2019〕4号)、《盐城市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盐卫职健〔2020〕12号)和《关于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射办〔2020〕9号)等文件明确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初步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综合协调机制,保护了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是,我县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一是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危害因素多。二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突出。四是全社会共同参与职业病防治的环境氛围还不够充分。五是防治能力不足。为此,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编制了本规划。
二、规划目标
到2022年,实现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改善,高危粉尘和毒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数占年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得到下降;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严格控制放射事故发生,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工伤保险等职业病病人救助和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规划》的主要特点
《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了系统性、指导性、操作性,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突出源头治理的原则。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在于前期预防和源头治理,《规划》科学把握职业卫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引导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强化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从根本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二是突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规划》突出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改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序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是突出职业病防治全流程管理。《规划》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注重部门协调和资源共享,在具体工作指标和主要任务中均体现了防、治、保等职业病防治关键环节的有效衔接,有利于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四、《规划》的核心内容
《规划》分析了我县职业病防治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明确了规划期间的工作定位。坚持依法防治、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的基本原则,明确了2022年总体工作目标和可量化的具体工作指标,主要任务及实施举措如下: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开展全国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二是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措施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建立完善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三是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网络建设,大力提升基层监管水平。
四是提升防治服务水平。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是落实救助保障措施。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做好工伤保险与其他保障救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
六是推进防治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规范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提高部门间信息利用效率。
七是开展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健康企业”建设。
五、《规划》的落实
为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要求各镇(区)、各部门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本政府、单位工作计划中, 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责任考核制度,2022年组织实施防治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