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2021-07-02 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我县有消费者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发生手臂被炸伤事故,投诉时因消费证据不足导致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射阳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购买来路不明的烟花爆竹。购买前要仔细查看经营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查看产品标识是否完整、清晰,是否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是否有清楚的中文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切记索要购买凭证,保存转账记录。消费票据是消费维权直接证据,没有购买凭证诉求难以得到支持。

二、规范燃放烟花爆竹。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应选购“个人燃放类”产品,严禁个人购买“专业燃放类”产品;燃放前要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产品警示语,规范燃放。

三、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应在政府划定的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做到文明燃放。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车站、码头、以及泊港的船只,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森林防火区,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商场、集贸市场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要远离化粪池、沼气池、窨井盖,以免引燃、引爆易燃易爆气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射阳县消费者协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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