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10C/2021-13179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9-07
文号 射政办发〔2021〕39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阳县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射阳县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射阳县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秸秆利用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推进农业农村绿色高质发展,根据省、市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尊重科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的总体要求,通过行政组织推进、政策激励扶持、收储体系建设、利用主体培育、运行机制创新等多项措施,引导规模化稻、麦种植主体逐步实现秸秆离田,探索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全环节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综合利用模式,提升秸秆离田综合利用能力,促进农村生态有效提升。

(一)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按照“先内陆后沿海、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从西部内陆秸秆离田利用基础较好、农田规模化种植程度较高的镇(区)入手,创新机制、多元投入、先行试点、以点促面,稳步推进。

(二)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通过政策激励扶持,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调动全社会创业激情,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销全产业链条,实现多方共赢。

(三)培植产业,长效运行。着力围绕种植主体秸秆离田意愿提升,秸秆收储运销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利用能力提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长效性产业化收储利用项目建设,构建以市场为主体的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产业化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按照“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市场驱动、产业带动”的方针,建立政策健全、门类齐全、产业配套、兴旺发达的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商品化、秸秆收储运销社会化、市场化、秸秆利用产业化,全面提升我县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率,努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靓;2021年秋季全面试点,自2022年起,全县千亩及千亩以上规模种植主体实现稻麦等主要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率达50%以上;“十四五”期间,全县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率每年新增不低于5个百分点。

三、推进措施

(一)落实离田实施主体。各镇(区)根据市、县关于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的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划定秸秆离田具体区域,落实秸秆离田实施主体。重点落实1000亩以上规模种植主体,稻、麦秸秆离田率必须达50%以上。各镇(区)2021年秋季分别确定1个村(居)为示范村(居),从2022年起每年分别确定2个以上村(居)为秸秆离田全域推进主体。

(二)统筹离田利用方案。各镇(区)要对照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系统科学编制本镇(区)年度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围绕“谁离田、谁打捆、谁转运、谁收储”等重点,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流程图、责任制,确保环节清晰、衔接高效;支持镇(区)标准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组织专门队伍,配备专业农机装备,开展秸秆打捆离田作业;鼓励外来跨区作业服务组织,开展秸秆离田社会化服务。

(三)构建秸秆收储利用体系。1.体系规划。按照单季收储加工能力不低于2万亩,服务半径不低于2.5公里,建设一座标准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配套X个村(居)临时秸秆码放转运点的“1+X”模式,统筹规划全县秸秆收储运销体系。2.体系培育。支持农机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农机大户、规模种植大户、农村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或外来秸秆收储服务组织等各类涉农主体,领头创办镇(区)标准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有序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装备配套、一站式收储加工服务能力较强的“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服务综合体”,打造一张人员专业化、装备标准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一条龙的秸秆收储加工网络,逐步建成“利用企业+收储加工服务综合体+社会经纪人”多元联动、横向到边的秸秆收储加工网络;支持建设县级规模化利用企业,形成以县级规模化利用企业、镇(区)标准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村(居)临时码放转运点为核心,纵向贯通的秸秆收储运销利用链条,实现秸秆收储运销网络体系全覆盖。3.体系建设。各镇(区)要认真协调落实设施农用地,努力创新机制,鼓励多元投入,至少建成1座规模化、标准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每个示范村(居)或规模化秸秆离田区域至少要建立1座临时秸秆码放转运点;标准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临时性秸秆收储站点的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收储加工中心的建设应配套关键设施装备,符合国土、环保、消防、安全等要求;标准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的建设,设施农用地面积占比不超过秸秆离田区域面积的4‰,配套秸秆加工设备并建设秸秆加工车间的,面积占比不超过秸秆离田区域面积的5‰。

(四)拓展秸秆产业化利用渠道。广辟秸秆产业化利用渠道,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扶持一批面向未来、技术领先、业态兴旺、关联力强的实体做大、做强、做优;统筹推进全县秸秆产业化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引进以航母级规模利用企业为主体,拓展秸秆饲料加工、秸秆制肥和秸秆基料生产等农用化利用为补充的产业化布局;规划建设海滨秸秆产业园区,加大秸秆利用及装备制造企业招商力度,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提升秸秆转化利用增值能力。

四、扶持政策

(一)离田补助。按照“谁离田,补给谁”的原则,对自愿实施并积极配合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的实际种植户,给予每亩每季10元补助。

(二)作业补助。按照“谁作业,补给谁”的原则,对实施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并转运到秸秆收储站点的秸秆打捆收储利用服务主体,给予每亩每季25元补助。

(三)收储补助。按照“谁收储,补给谁”的原则,对单个经营主体,单季收储秸秆面积达5000亩以上的,夏季每亩奖补11元、秋季每亩奖补17元。

(四)能力建设补助。1.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建设奖补。按照“谁建设,补给谁”的原则,对镇(区)新建或改造提升符合土管、环保、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集中连片占地30亩以上,单季覆盖服务能力2万亩以上,服务半径不低于2.5公里,匹配秸秆捡拾打捆机、搂草机、打包机、码垛机、秸秆粉碎机、秸秆转运车等关键设备的标准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奖补,其中:①新建标准化钢结构仓储大棚、地面硬质化,按标准化钢结构仓储大棚建设面积计算,每平米补助150元,单体奖补金额不超过80万元;②对原有钢结构仓储大棚进行改造提升、地面硬质化,按改建后的标准化钢结构仓储大棚面积计算,每平米补助100元,单体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③秸秆露天存储,新建或改造提升标准化钢结构机库和秸秆加工车间、地面硬质化,机库和加工车间面积达到2000平米以上的,一次性奖补40万元;2.秸秆打捆加工利用机械购置奖补。按照“谁购置,补给谁”的原则,支持以镇(区)标准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为主体购置秸秆打捆机、搂草机、抓草机、搬运机、码垛机、碎草机、打包机等秸秆打捆加工利用机械,单个主体投资秸秆离田利用机械化作业装备净值超过100万元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绩效奖励,绩效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对当年新购的秸秆打捆机、搂草机、抓草机,并完成县内相应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任务,在享受中央和省购机补贴的基础上,安排同等标准的作业绩效奖补。

扶持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共同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各镇(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落实各村(居)属地责任,县、镇(区)、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把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具体地块。

(二)强化宣传发动。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宣传引导工作,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要加大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镇(区)、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流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扩大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各镇(区)是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做好镇级标准化收储加工中心、村(居)及小组临时秸秆码放转运点建设,认真制定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保障措施;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离田工作方案制定、技术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整合、统筹可使用于秸秆利用方面的各项资金,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预算安排,保障县级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必要的工作经费;县审计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秸秆收储、加工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县公安局、交通局要为秸秆离田和收储加工企业办理“绿色通道通行证”,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保证通行顺畅;射阳生态环境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以禁烧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县供电公司积极配合镇区做好秸秆收储利用主体用电线路及变压器的架设工作;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秸秆收储利用主体消防设备配备和消防设施建设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度县对镇(区)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农业农村局和射阳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镇(区)的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严格督查考核,对工作滞后、影响全县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射阳县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射阳县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宁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吴海燕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胡建国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大海   县政府办主任

路宏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恩标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陆晓文   县公安局政委

李亚钧   县财政局局长

唐登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乔干群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于 鸿   县审计局局长

孙鸿斌   射阳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开明   县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陈 杰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丁贵军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邓海峰   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主任

尹建军   合德镇镇长

吕 寅   盘湾镇镇长

常 敏   黄沙港镇镇长

朱 明   海通镇镇长

戴玉清   兴桥镇镇长

刘德龙   海河镇镇长

陈晓林   特庸镇镇长

戴旭东   洋马镇镇长

陈小飞   长荡镇镇长

王义豪   新坍镇镇长

兰清华   临海镇镇长

蔡雪峰   千秋镇镇长

韩 儒   四明镇镇长

陈德玉   射阳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施洪钧   县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乔干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施洪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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