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37070337G/2022-00143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射阳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2-01-13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类

P02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射政发〔2017〕5号)。

三、办理材料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3、批准单位成立、核定编制的文件。

四、办理流程

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在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登记。

五、注意事项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登记完成后,参保单位须前往税务部门做关联登记。

 

 

P02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信息变更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信息变更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

2、编制部门批复文件、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变更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涉及参保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事项变更的,参保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在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变更。

2、涉及参保单位地址、养老保险经办人、电话号码、经费渠道、机构类型、主管部门、隶属关系、银行账户等事项变更的,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私章后上传)。经办机构线上审核。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的纸质材料需在15日内报送或邮寄至经办机构。

五、注意事项

1、涉及经办人、联系方式变更的,填报变更申报表即可,无需附件证明材料。

2、涉及参保单位名称、统一信用代码变更的,待经办机构办结后,参保单位需携带单位信息变更表前往税务部门同步做变更登记。

 

P003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注销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注销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及书面注销申请。

2、批准或同意单位撤销或合并的文件。

四、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经办机构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名下无正常缴费、无暂停缴费状态的在职人员。

2、参保单位名下无正常发放、死亡未清退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

3、参保单位名下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历史欠费。

 

 

 

P005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增加登记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增加登记

二、设定依据

1、《射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射政发〔2017〕5号)。

2、《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在职人员增加)》。

2、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录用通知书、调令、任职文件等确认人事关系的材料。

3、组织、人社部门录(聘)用人员工资审批表等确认工资关系的材料。

4、编制管理部门列编通知单等确认编制的材料。

5、《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表》。

6、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私章后上传)。经办机构线上审核。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的纸质材料需在15日内报送或邮寄至经办机构。

五、注意事项

1、未在本县经办机构办理过人员参保登记的使用此功能做人员新参保。涉及已在省内其他市县参保的人员调动至本县的,先办理人员增加登记(只需要该人员在上个统筹区缴费状态为暂停缴费),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此功能只维护人员的参保关系,涉及2019年3月以前的人员新增需要补缴的,2019年3月以前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功能填报缴费基数,2019年4月以后的在税务客户端申报缴费基数。

3、涉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多次调动的人员,未在本单位参保登记但已由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增加登记时“参保登记类型”选择“历史参保补登记”。

 

P02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

2、相关部门审批认定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手续。

3、涉及变更2014年9月(改革时点)工资信息的,参保单位需提供参保人员退休时职务序列对应的相关工资审批材料。

4、参保单位申请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的书面报告(须经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及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私章后上传)。经办机构线上审核。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的纸质材料需在15日内报送或邮寄至经办机构。

五、注意事项

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变更的,参保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在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修改。

 

P007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暂停结算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暂停结算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在职人员减少)》。

2、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式调动或任职文件、退休审批材料。

3、参保单位批准辞职、辞退、开除等解除人事、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4、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羁押等等)和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失踪等证明文件。

5、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私章后上传)。经办机构线上审核。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的纸质材料需在15日内报送或邮寄至经办机构。

五、注意事项

1、此功能与税务部门实时对接,当月在税务客户端未申报缴费的,可办理上月的暂停缴费(税务客户端与人社端的数据一体化后实现实时交互,参保单位财务人员与人事干部要对当月的税务人数与人社人数进行核定,确认无误后进行税务客户端费用申报)。

2、参保单位仍需为参保人员缴纳暂停当月的社保费用。

3、办理在职人员转退休的,暂停原因选择“人员达到享受养老待遇条件”(不同的原因对应不同的后续业务流程)。

 

P01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减少登记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减少登记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四、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私章后上传)。经办机构线上审核。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的纸质材料需在15日内报送或邮寄至经办机构。

五、注意事项

1、此功能为在职、退休人员终止参保关系,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2、领取账户信息不完整或者错误的,使用“单位信息变更”功能完善修改。

3、正常缴费不存在欠费,职业年金虚账记实、贴息记实完成。

4、改革前退休人员不存在个人账户退费,改革后退休人员死亡的需完成待遇核定并补发,或追回多发的预发待遇。

5、在职人员暂停原因必须选择“死亡”、“在职终止人员暂停缴费”,退休人员暂停原因必须选择“死亡”、“退休终止人员暂停养老待遇”,才能办理此项业务。

6、职业年金一次性支付需跨月赎回后确定最终退费金额并支付。

 

P009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恢复结算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恢复结算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在职人员增加)》。

2、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式录用通知书、调令、任职文件、工资文件等确认人事工资的材料。

3、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列编通知单等确认编制材料。

4、免于刑事处罚材料、失踪撤销材料、其他符合恢复暂停结算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私章后上传)。经办机构线上审核。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的纸质材料需在15日内报送或邮寄至经办机构。

五、注意事项

1、此功能针对已在本经办机构存在的暂停缴费人员恢复缴费,不区分是否在同一单位恢复缴费。

2、此功能只维护人员的参保关系,涉及2019年3月以前的人员恢复后需要补交的,2019年3月以前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功能填报缴费基数,2019年4月以后的在税务客户端申报缴费基数。

 

P025

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

一、事项名称

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1、转入地新参保单位在完成人员增加登记后,在网上申请人员调入。

2、人员调入申请提交成功后,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调出、转移社保基金。

3、转入地经办机构确认基金到账、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

五、注意事项

1、需要由参保人员当前工资、人事关系所在地(转入地)参保单位发起。

2、参保单位申请调入时,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会校验上一统筹区是否存在欠费。如存在欠费,参保单位调入申请无法成功提交,参保单位应打印欠费告知单给参保人员,由参保人员与原欠费单位联系解决相关问题。相关问题解决后,参保人员提请参保单位再次申请调入,直至成功提交。

3、参保单位为参保人员完成参保登记、正常缴费后,应尽快发起调入申请,将参保人员省内所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到位。

 

P026

省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入、

企业养老保险转入、军人养老保险转入

一、事项名称

省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入、企业养老保险转入、军人养老保险转入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2、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信息表、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

四、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我县经办机构提供养老保险转出地信息,我县经办机构出具养老保险关系联系函、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联系函给转出地经办机构。

2、转出地经办机构向我县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信息表及相关附表,并转移社保基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

3、我县经办机构收到相关转移材料及转移的社保基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后,录入相关信息,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

五、注意事项

参保单位为参保人员完成参保登记、正常缴费后,应尽快将之前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到位。

 

P027

转出至省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转出至企业养老保险

一、事项名称

转出至省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出至企业养老保险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联系函。

3、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联系函。

四、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经办机构提供养老保险转入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联系函、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

2、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邮寄相关信息表给转入地经办机构,并对应转移社保基金(职业年金),转入地经办机构录入相关信息,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

五、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应不存在欠费,且已暂停缴费。

2、参保人员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后,应尽快将之前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到新的接收地。

 

P028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预发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预发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预发(恢复)待遇汇总表》。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原件。

3、个人档案摘抄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私章后上传)。经办机构线上审核。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的纸质材料需在15日内报送或邮寄至经办机构。

四、注意事项

1、人员暂停结算原因选择“人员达到享受养老待遇条件”。

2、需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界面下的待遇申领信息的填报,点击“暂存”即可。

3、网办功能中“通过系统发放”请勿触碰。

 

P029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定期待遇暂停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定期待遇暂停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退休人员减少)》。

2、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单位证明材料。

3、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材料。

4、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羁押等等)和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失踪等证明文件。

5、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取消退休待遇的证明文件。

四、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私章后上传)。经办机构线上审核。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的纸质材料需在15日内报送或邮寄至经办机构。

五、注意事项

1、当月发放完成后办理当月的减少,暂停时间填当月日期。

2、暂停时间早于当前发放月份的,会触发待遇追回机制,参保单位依据停发(追回)通知单的信息向参保人员(继承人)追回,并退还经办机构。

 

P03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定期待遇恢复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定期待遇恢复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预发(恢复)待遇汇总表》。

2、免于行政刑事处罚、失踪撤销等符合待遇恢复的证明文件。

3、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材料。

四、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私章后上传)。经办机构线上审核。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上传的纸质材料请于15日内报送或邮寄至经办机构。

五、注意事项

按暂停时的待遇金额恢复,恢复业务完成后才可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P03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二、设定依据

《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

三、办理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

四、办理流程

每年9月,参保单位对当期正在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向经办机构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

五、注意事项

1、退休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受行政或刑事处罚、失踪、死亡等情形,丧失养老金领取资格。

2、因参保单位未及时申报办理退休人员减少或暂停手续,导致养老保险待遇多领的,由参保单位负责追回。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地点:市民中心1421室(幸福大道16号)。

联系/咨询电话:0515-82285111、0515-8231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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