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的科创大厦206会议室会议音响系统安装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科创大厦206会议室会议音响系统安装工程。
(3)建设地点:经开区。
(4)工程概况:科创大厦206会议厅音响已经使用10年,因电子设备老化已有多次会议中出现闭声、啸音、杂音。专业维修人员建议更换以及区党政办要求。为确保会议扩音效果,请专业音响公司设计,拟使用全新数字会议音响设备,具体工程量以工作量清单为准。
(5)招标控制价:23.51万元。
(6)工期要求:15个日历天。
(7)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2月。
(8)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9)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10)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无。
2.4信誉要求:开发区招标史上有过不良记录或工程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得报名。
2.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保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如有投诉经查实,自愿接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 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款支付办法
(1)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50%工程款;
(2)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80%;
(3)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为2年;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45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7.1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4日。
7.2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7.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①《投标报名确认函》②营业执照;③相关资质材料;④招标文件制作费缴纳凭证(以上报名材料均为扫描件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820797273@qq.com。
7.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转账至支付宝:17849171481)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章):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美玲
联系电话:0515-6992696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农汇丰广场11栋109室
联系人:孙丹萍
联系电话:17849171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