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产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21 17:43 来源: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能源产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   已由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关于射阳县沿海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新能源产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2022〕13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射阳县沿海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能源产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75亩,总建筑面积86600m²,主要建设职工宿舍7幢39000平方米、食堂9800平方米、1幢综合商住楼18400平方米、商铺970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一标段主要施工范围包括1#住宿楼、商业配套、食堂、配电房、地下车库、水泵房、燃气瓶储间及相关附属等内容;二标段主要施工范围包括2#~8#住宿楼(桩基、土建、安装)及道路、铺装、绿化、配电房、路灯、雨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管网等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1.3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11807.73 万元

2.1.4工期要求:  4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11 ,竣工日期: 202401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 公告共划分成  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新能源产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标段)

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2#~8#住宿楼(桩基、土建、安装)及道路、铺装、绿化、配电房、路灯、雨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管网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开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在前面标段被确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其后续标段的有效投标报价仍可参与基准价计算,但不推荐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结果。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1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有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小于7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含装配式)工程(不含住宅、工业建筑、仓储建筑、农业建筑)施工业绩

说明: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射阳县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20204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   0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11  04  0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网上发布。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沿海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健康一路与碧海路交叉口金港商务大厦五楼

联系人:路忠川

电话:0515-68016815

 

代理机构: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717

系 人:刘静

联系电话:0515-8237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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