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2号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03 08:59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12月2日0—24时,我市报告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22例,其中14例集中隔离点发现,2例居家隔离发现,1例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6例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2例区域协查发现。目前在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接受隔离治疗,情况平稳。

确诊病例1:阜宁县集中隔离点发现。11月28日从外省乘坐大巴回盐城,到达盐城汽车站开展落地检,后乘坐顺风车回阜宁,29日收到南通海安密接协查后,落实集中隔离。

确诊病例2:居家隔离发现。亭湖区高风险区居家隔离人员。

确诊病例3:区域协查发现。11月30日从浙江温州自驾返回山东,行至G15东台段时接到浙江省天台县阳性协查,即从东台市南沈灶高速出口下高速,停车等待处置。在盐无其他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盐南高新区集中隔离点发现。为11月30日通报的(第69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

无症状感染者2:盐南高新区集中隔离点发现。为12月1日通报的(第70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4的密切接触者。

无症状感染者3-6:盐都区集中隔离点发现。为12月2日通报的(第71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4的密切接触者。

无症状感染者7: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1月28日从省内外市返回滨海县八巨镇前案村家中,后一直在家里。在盐无其他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8:射阳县集中隔离点发现。为11月27日通报的(第66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1的密切接触者。

无症状感染者9:居家隔离发现。11月29日从外省乘高铁返回滨海,落地检后专车接回家中落实居家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10: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货车司机,11月28日从外省驾驶货车来响水县德龙公司送货,29日夜里到达后,将车停至德龙二号门停车场休息,30日卸货完毕后将车开至德龙二号门停车场并在车上休息。在盐无其他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1:大丰区集中隔离点发现。11月28日从外省乘坐大巴前往大丰区,到达大丰区开发区高速出口开展落地检,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12:盐都区集中隔离点发现。为11月30日通报的(第69号通告)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无症状感染者13:阜宁县集中隔离点发现。11月25日乘坐新疆返苏专列抵达徐州火车站,落地检后由我市全程闭环接驳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14:阜宁县集中隔离点发现。11月27日从外省乘高铁返回,于28日到达阜宁南站,落地检后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15: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1月29日从外省乘高铁到达东台高铁站,落地检后专车闭环转运至东台市安丰镇通榆村2组家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

无症状感染者16:盐南高新区集中隔离点发现。为12月1日通报的(第70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4的密切接触者。

无症状感染者17: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1月30日从外省乘私家车回射阳,在G15射阳县高速出口下高速,落地检后返回射阳县临海镇八大家二组16号楼2单元居家健康监测。

无症状感染者18:阜宁县集中隔离点发现。11月29日从外省乘高铁到达阜宁南站,落地检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19: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1月30日从外省自驾来建湖,在盐洛高速九龙口出口下高速,落地检后驾车至建湖县振亚广场,落地检阳性后立即转运至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无症状感染者20、21: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1月28日从外省返回亭湖区。轨迹涉及亭湖区新洋经济区家家爱家居广场后的中冶建筑工地、中驰驾校内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2:区域协查发现。11月30日经226省道从海安进入东台市,接到海安核酸结果异常协查通知后,立即将车停在路边,等候转运。

广大市民如发现与上述病例有轨迹交叉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入住的酒店或属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报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外省外市来(返)盐人员须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报备,配合“落地检”和后续的健康管理措施,共同筑牢全市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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